社区1号 发表于 2023-7-4 11:08:03

闻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3年水龙头水第二季度水质监测 结果报告

2023年水龙头水第二季度水质监测 结果报告

闻喜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为实现2023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进一步推进城区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面解决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根据《2023年运城市城区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我中心委托山西裕丰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月29日对我县城区共计25份水龙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情况如下:

  一、监测范围

  全县城区东西南北中每个方位设5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采集5份水样)。监测点的设置全部为用户水龙头水(覆盖所有水厂的末梢水)。

  二、监测内容

  基本情况

  监测地点、监测时间、采样和检测部门、监测指标、标准限值、监测结果等,可参考《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表》

  (二)水龙头水水质监测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分析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

  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对每份水样,包括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及微生物学指标进行检验检测。

  水龙头水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为主要依据进行水质卫生评价。

  (三)水质检测指标

  监测指标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常规指标(放射性暂不要求)。因检测能力不足不能全部公开,先行公布微生物指标中的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感官指标中的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一般化学和毒理学指标中的耗氧量、氨氮、砷、镉、铬、铅、汞、硝酸盐、铝、游离余氯和二氧化氯等19项指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自2023年4月1日开始实行,新标准中耐热大肠菌群不需检测。

  (四)监测样本编号规则:

  2023年度第二季度:2023WXX02001-2023WXX02025

  三、监测结果分析

  全县城区25份水龙头水质监测指标全部达标

  附件:闻喜县2023年第二季度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xls

  闻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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