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西曲村村民违法建造库房
西曲村村民二*购买本村村民的住宅,建造冷库库房,超出原有的土地面积。离我丈人家房屋太近。 先找镇政府举报,镇政府说住宅基地不能建在库房,即使不建造库房也是一户一宅(二*)在本村还有宅基地,镇政府说让去找土地所,2023年7.10日去了土地所,土地所说是安排人过去,结果下午还没人过去,下午我又去土地所,土地所说明天过去,安排人员在土地云看一下对方购买的宅基地是宅基地性质还是库房用地性质,2023年7.11日上午,我又去土地所,土地所说他们过去也是没有执法权,说是执法权归镇政府管,土地所工作人员说等下过去,结果下午过来处理,拿了一个文件,说是此文件明确写的这个事情归镇政府管,也没有查对方土地性质。 倒是对二*进行劝阻,工人停止施工,土地所走后,工人继续施工。对方给了文件说是让去镇政府。当天下午我去镇政府说明情况,在我拿出土地所给的文件后,镇政府又出具了一份文件,说是西曲村被化为城中村还是什么,说是西曲村是归土地所,土地局管理的,不归镇政府管理,又让我去土地局,我当天下去又去土地局,上了四楼在一个办公室内他人称是土地局的工作人员,他问轻来由以后,说是这个事情不归土地局管,归镇政府管。我说镇政府说归土地局管理,工作人员称他说是归镇政府管理,让我去找镇政府。 我想问问领导,这个事情到底是归镇政府管理还是归土地局管理,究竟该找哪个相关部门,为何有两个文件。到底以哪个文件为准
新绛县龙兴镇回应关切:
经核实,村委会已责成建房的二*立即停工,补办相关建房手续,并且要求其合理处理你的相关诉求,等相关手续和问题处理完以后再进行施工。村委会也将继续上门对你们双方存在的矛盾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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