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3-8-6 08:54:44

《关于加快推进绛州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蔺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绛州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把新绛县列为全省利用一般债券保护利用低级别文物重点县,将2023年绛州古城重点项目纳入专项债支持范围”的建议

  近年来,省文物局对新绛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2021、2022年在国拨和省拨资金中分别支持专项经费700余万,用于绛州大堂钟楼的保护修缮、大益成纺纱厂旧址、苏阳稷王庙保护修缮工程、西庄魁星阁保护修缮工程等。2023年还将继续支持专项经费400余万用于稷益庙壁画保护修复与抢险修缮、乔沟头玉皇庙围墙抢险修缮、新绛汾南县委县政府旧址修缮工程等项目。

  2022年底,运城市文旅局转发省文物局、省财政厅《关于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全面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通知》,并要求各县(市、区)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及申报范围完成申报。

  鉴于新绛县实施绛州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项目,运城市文旅局将该县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给予了必要及时的业务指导。据统计,新绛县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实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共11个,项目资金10500万元,其中绛州古城瓮城保护作为成熟重点项目,申请债券资金达9224万元;其他10个项目合计1276万元。目前,省财政厅2023年度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额度已下发至运城市财政局,具体分配到各县的资金额度由运城市财政局决定后下放至各县财政局,其债券支持范围包括了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低级别文物保护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具体资金分配和使用主要由县政府决定。

  关于低级别文物保护项目的立项、方案审批和财审,2021年7月,运城市文旅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利用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将县保、未定级文物单位的有关文物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有关部门,包括保护修缮技术方案、项目预算评审、保护工程开工等审批。对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立项、方案审批和财审等,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特事特办,压缩审核时间,并督促新绛县加快项目储备、报审和实施。对于绛州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涉及的国保、省保单位的审批事项。

  2023年,新绛县第一期申报12个文保类政府一般债券项目,总投资1.134亿元。同时,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力度,今年县委、县政府在推进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中,将有序推进总投资15亿元的绛州故城瓮城修缮、城墙遗址公园建设、绛州署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等13个重点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将为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将绛州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以及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库”的建议

  (一)2022年度“1311”重大工程项目中有关绛州古城项目推进情况。2022年,我们将总投资4.39亿元的新绛县绛州古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一、二期)纳入全市“1311”重大工程项目,用足用好领导包联和日常调度工作机制,加快项目推进。截至2022年底,一期工程城壕路北段、正平街东段等工程有序推进,累计完成投资0.57亿元,二期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

  (二)2023年拟纳入“1311”重大工程项目有关项目情况。近期,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同新绛县项目推进中心,对涉及绛州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的有关项目进行认真梳理,拟将总投资2.29亿元的绛州古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2.1亿元的绛州古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1.23亿元的绛州署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总投资3亿元的新绛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连接线108国道城区段改造提升工程等4个项目纳入全市2023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并积极争取将绛州古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2023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三、关于“加大对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的支持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城市为牵引,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和古城保护活化利用,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项目、好项目,既大力改善古城居民生活环境,也为古城保护留足空间。

  顺城街片区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涉及顺城街南122户居民房屋整体搬迁,完成后腾空土地23474.78平方米,折合35.21亩,在改善古城居民生活环境的同时,为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

  新城鼓水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拟在新城建设3栋14层住宅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387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绛州古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对老城区11条主干道路进行雨污分流、线路入地、照明绿化和道路提升,减少水环境污染,杜绝城市内涝,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二期工程将对老城7条街道沿街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大力塑造县域特色风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关于落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方面。2022年11月,省文物局联合省财政厅《关于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全面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起充分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对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实施全面保护,并将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纳入政府一般债券优先支持的领域,确保十年内全省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新绛县文物局计划申请2023年政府一般债券1.05亿元,用于绛州古城北门及城墙遗址保护修缮和10处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项目,但因种种原因,目前仅落实了2000万元。针对这种情况,省文物局将联合财政厅在重点市、县开展调研,系统梳理全省文物系统一般债券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接沟通,为做好后续一般债券用于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打好基础。届时,也会将新绛县作为重点关注对象进行相关工作的跟进与指导。

  (二)关于古城活化利用工作支持方面。鉴于古城活化利用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为使绛州故城活化利用少走弯路,省文物局将发挥干部包市帮扶的作用,在低级别文物修缮方案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加强指导,支持新绛县围绕项目谋划与推进,将绛州古城打造成活化利用的示范点,坚决避免在保护管理过程中出现“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问题。

  (三)关于加大对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和廉租房建设的支持力度方面。将一如既往地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项目、好项目,聚焦城市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完善城市功能,补齐设施短板,塑造城市风貌,持续推动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为创建绛州古城5A级景区奠定坚实基础。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运城市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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