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检察院 加强婚丧事宜操办监督推动移风易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以来,永济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干警和公职人员婚丧事宜的监督,严格执行报备审批制度,着力推动移风易俗。第一步是做好报备。督促婚嫁干警提前7天填写《永济市党员干部办理婚嫁事宜报告表》,和父母家人充分沟通,认真精准报备亲属、朋友、帮忙人员等3类宴请人员,严格遵守《永济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细则》。
第二步是做好告知。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山西省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等,制定《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办理婚嫁事宜的告知》,对宴请人数、宴请桌数、用车数量等3方面10条内容作出明确的要求,让干警对婚嫁事宜的标准一目了然,便于遵照和执行。
第三步是做好督查。派驻纪检组和党支部纪检机构联合督查组前往当事人宴请的村或小区进行实地监督,现场查看环境布置是否超出标准。重点抽查邀请对象、宴请桌数以及酒席标准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结合报备内容,对报备与实际操办情况进行比对,全面检查是否存在瞒报、漏报、错报情形,切实落实相关规定。
日常监督的开展,实现了对党员干警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全程提醒、教育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陈 菲 杨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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