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3-10-19 09:00:36

关于对万荣县南中街(宝鼎路—南解村村东路)西延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

关于对万荣县南中街(宝鼎路—南解村村东路)西延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18日我局对万荣县南中街(宝鼎路-南解村村东路)西延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9-2780011

  通讯地址:万荣县政务大厅43号窗口

  邮      编:044200

    附件:关于万荣县南中街(宝鼎路—南解村村东路)西延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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