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3-10-31 09:00:49

夏县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申请表)的公告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稳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59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拟开发公益性岗位70个(含统计局调查队4个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到有关单位,从事基层服务岗位,以便更好满足基层公益性岗位需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安排;

  (四)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2019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夏县籍全日制本、专科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额满为止

  2、报名地点: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服务中心大厅(温泉路中段)

  3、联 系 人:卫文静

  4、咨询电话:0359-8536673   13994880555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6、报名提交材料:

  (1)填写夏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4)《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1份;

  (5)2寸红底照片3张;

  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050”人员:需提供招工表复印件、人事代理本原件及复印件

  (2)“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双方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农村户口:助学贷款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城镇户口: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二)公示和录用。拟招聘人员,在县就业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招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合同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三)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规定执行,月薪为夏县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四、招聘人员管理

  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9-8536673

  附:夏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doc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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