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夏县“祥异”考
《乾隆解州夏县志》中卷十一有《祥异》(吉祥与灾异)一节,兹录如下,知古方能鉴今,对我们今天应对自然灾害不无裨益。元成宗大德七年八月,辛卯夜(凌晨5点至7点),地震,平阳太原尤甚,村堡移徙,地裂成渠,人民压死不可胜记(数量很多)。
嘉靖七年,岁荒大饥,三十四年地震,蒲、解、夏(蒲州、解州、夏县)尤甚,城摧隍湮,土湧并沸,官署儒学及温公书院俱圮毁,惟文庙正殿独存,死人民殆及千数,三十五年黑青见(灾异之象)。
隆庆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夜,大雷雨,山水涨发,各河堤溃,水溢入城,南流冲破盐池禁墙,数年盐花(盐结晶)不结。
万历十四年七月初一日,东山大雨暴作,白沙河水涨,北堤崩决,南关房屋墙垣飘没,大石覆压,宛如旷野,人民死者三百有奇,是年岁旱大饥馑,十六年春,大疫死者枕藉,十八年大有(大丰收),秋谷多双穗,十九年五月至七月不雨,七月二十九日至八月十日大雨,岁饥,三十二年六月初十日,大雨雹,禾黍枣果木棉尽伤,三十四年旱,麦不熟,民大饥,三十五年旱,麦不熟,民饥,四十六年四月雨,大雹,二麦(大麦小麦)损伤,四十八年蝗蝻(蝗虫的幼虫)大作,饥荒。
崇正六年,白沙河决,南堤徙而南石压,民田永难开垦,九年大旱,岁荒,十三年连遭大旱,蝗蝻食苗,岁大饥馑。
顺治十年,白沙河北堤决,水入东门,城隍庙、官衙俱被浸没。康熙十八年,八月十五日,大雨至九月二十一日止,白沙河水冲入盐池,盐花不生,夏邑城垣倾倒,民居损坏。田禾淹没,民饥,二十八年夏,麦不收,免银五万八千四百四十五有奇,二十九年夏,麦不收。
三十年,二麦全无,秋,蝗蝻为灾,大伤民禾,免银二万零五十三两有奇,又赈济银四千三百一十八两有奇。赈济米一千三百四十石,三十一年二麦收,瘟疫大作,死者枕藉,赈济籽种银一千三百六十五两有奇,三十七年,免银五万八千四百四十五两有奇,三十九年大雨,白沙河水冲决北堤进城,南门外铺店飘没,各村被灾,四十二年免银二千四百九十七两有奇。雍正四年大有年(大丰年),五年大有年,春三月,城东西北三面忽聚虾蟆(蛤蟆),积高半尺许,紧围城根,祷八蜡神明(向八蜡庙神祇祷告),辰无一存者,六年大熟,七年大稔(庄稼成熟),八年大熟,九年大麦,十年蝗生,天降甘霖,随皆消灭。
乾隆八年旱,免银五百一十六两,十年秋,大雨,白沙河北堤决,水入城东门,门楼尽圮(坍塌),城隍庙西牌坊坏,民居飘没甚多,十七年旱,免银一千二百一十九两有奇,随免耗羡银(清朝增加民众负担的一种赋税)一百五十八两有奇。
综上,元朝至乾隆早期,灾异主要有六种:
地震两次:嘉靖三十四年大地震(8级以上,烈度11)于午夜突发,导致83万人丧生,祸延九省、九十七县,导致83万人丧生,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夏县城池几乎夷为平地,惟文庙正殿幸存。
水灾7次,均为大暴雨致白沙河堤决口,洪水入城,房倒屋塌,甚至冲入盐池,致盐花不生。
其余旱灾7次,雹灾2次,蝗灾3次,瘟疫2次。
可见,历史上风调雨顺的大有年不多,相反天灾频仍,危害甚巨,触目惊心。由于生产力与科技落后,封建社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白沙河水患问题就困扰了明清两个朝代。大灾之后,亟需官府采取救助措施,帮助灾民渡过难关,较之前朝,清代的救济措施比较完善,其中豁免赋税和赈济钱粮为主要手段,上文已经提及。且有清一代,豁免的力度前所未有,但由于吏治腐败,贪污风行,加之制度僵化,程序繁琐,救灾效果大打折扣。
今非昔比,现今国力强盛,科技发达,古人怕是做梦也不敢想象。但是除了蝗灾外,其他自然灾害仍然在威胁着我们。殷鉴不远,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尤其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冰雹、强风、雷暴、酷热干旱等带来的灾害时有发生,我们应该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首先要提高预防能力,比如,对气象灾害的准确预报,向群众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同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实战演练,尤其是地震演练。另外,进一步完善灾后救助措施,政府救济、社会捐赠与家庭自救相结合。总之,要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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