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王甲子获评“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垣曲县乡村振兴局王甲子被授予“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称号,系运城市唯一。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新担当新作为,农业农村部决定,授予200个单位“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592名同志“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在592名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中,山西省17人获评,运城市仅王甲子一人。
王甲子现任垣曲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12月参加工作,2014年5月进入垣曲县扶贫开发中心工作至今。从事乡村振兴(扶贫)工作近10年来,她勇于担当作为,忠实履职尽责,踏实工作,任劳任怨,先后参与垣曲县脱贫攻坚、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全国脱贫成效考核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成效考核等工作,在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事业道路上笃定前行,使垣曲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记者 范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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