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1-12 16:52:50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培训,树牢法治意识。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制度、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开展。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生态环境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和日常学习培训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支部学习9次,组织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巩固学法效果,筑牢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根基。二是强化普法宣传。为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按照《运城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依托“5·22生物多样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阵地和重大节日,以生态文明创建为载体,开展普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特色宣传活动40余次,制作宣传短视频9个,宣传片5部,宣传版面83余块,向群众发放公益短信共50万余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4万余份,接受咨询1.5万人次。指导运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环保设施向中小学生开放活动2次,增强了普法宣传的时效性和广泛性,提升了公众生态理念和法治观念。三是强化以案释法。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以案释法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合市电视台录制《法治面对面》节目,对《运城市盐湖保护条例》进行宣传解读,提高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实效。向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送《王某民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等3起典型案例。结合生态环境业务特点制定《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把普法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使群众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了解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推动执法、服务、管理与普法的深度融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以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为抓手,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系统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坚持牵头抓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每半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审定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贯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结合生态环境系统实际,印发了《2023年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逐项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按期完成。按时完成2022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的上报公示,认真做好各级法治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制定《关于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进行整改,9个共性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提高了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三是抓好“关键少数”。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职责,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情况,年度法治建设履职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年终述法,确保各自做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健全制度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防范决策失误、权力失控。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修订《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和《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过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生态环境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2023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件、公平竞争审查17件、审核合同文书52件。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制度,重大案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他案件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出庭应诉。二是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修订《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制作规范》《运城市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指南》,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三级审理、复核,保障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科学民主合法,全年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45件,进一步规范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依法履行职能。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抽取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任务328家,执法人员656人次,全部完成检查任务,发现24个环境违法问题,均依法予以处理。开展“利剑斩污”、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涉VOCs重点排放企业专项检查等7个专项行动,下达处罚决定书332件,处罚2097.85万元。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督查的通知》,对各分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立案查处情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分队2023年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扎实进行整改,2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全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加强协同联动。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个部门签署《服务保障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会同市人民检察院等7个部门签署《运城市盐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协作意见》,围绕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执法司法无缝对接,形成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六是抓好执法培训。组织市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新修订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业务培训,组织3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提升法治水平,推动问题整改。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围绕反馈的9个共性问题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时限,积极推动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建立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制定了《运城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编制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明确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项,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25项。办理相关案件5件,免罚金额245.8万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意识还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繁重,事关民生福祉,但一些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与法治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不够明显。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均衡。个别分局受编制人员限制,还未配备法律专业的专职人员,开展法制审核和普法工作的力量比较薄弱。三是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差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一些执法人员工作不认真、能力水平不足,导致办案质量不高、效率低下;还有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导致执法结果不公正,甚至以身试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以积极争创法治建设优秀单位为目标,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一体推进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将各分局、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实施“八五”普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为学习宣传重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夯实法治建设基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机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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