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入选全省首批 “海绵城市示范县”
日前,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传来好消息,全省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持续开展“海绵城市示范县”评选。全省有3个县入选山西省首批“海绵城市示范县”,其中,我市绛县名列其中。省级财政将给予每个示范县2000万元资金支持。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海绵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即:使城市在适应气候变化、抵御暴雨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和“韧性”。
全省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具有北方特色、山西特点的常态化建管模式。针对洪涝叠加、旱涝急转、污涝交织、水土流失、水量减少等问题,通过多部门协同,从政策指引、规划引领、流域治理、经济产业等角度,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机制。
同时,编制湿陷性黄土和采煤沉陷区等海绵城市建设标准,鼓励采用建筑垃圾、粉煤灰、煤矸石等固废进行二次转化利用;探索雨水资源市场化,将雨水资源纳入水权交易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海绵城市绿色信贷产品等。
据山西省《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此外,全省将出台海绵城市条例,并将海绵城市建设与文化旅游、公园城市等行动相融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记者 祁克宁 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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