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婚姻应当什么时候提出
申请可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一年内提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关于申请撤销婚姻应当什么时候提出的问题,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申请撤销婚姻应当什么时候提出
1、申请可撤销婚姻的应当在一年内提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撤销婚姻是双方都会申请吗
有权申请撤销婚姻的申请人,只能是婚姻当事人中的受胁迫方本人。受胁迫方在结婚时不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双方缔结结婚关系违背她(他)的意志。而另一方当事人在结婚时并没有受到胁迫,其关于与对方缔结结婚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因此,另一方当事人对双方的婚姻关系没有撤销权。受胁迫当事人的近亲属,也没有权利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这是由于可撤销婚姻违反的是结婚自愿原则,结婚行为是否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婚姻当事人本人明确知道,其近亲属不能替代受胁迫当事人作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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