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在明拆迁律师:对拆迁事项有争议时应如何提起诉讼
对拆迁手段决定不服,可复议或诉讼通过北京在明律师律师人员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其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强有力的号召力。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由被媒体誉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的杨在明律师创立。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
如果行政机关在拆迁过程中滥用权力,例如:不通知当事人就拆除房屋、用停水停电的方式驱赶拆迁户、对拆迁决定不服等情况,当事人可以有权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要求上级机关对行为作出裁决,此时您不仍不服的,应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提起诉讼。
对补偿方案不服,先裁决后诉讼
在现在生活中,争议比较多的当属补偿的问题,在经过双方协商之后仍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施条例的规定,必须先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诉,只有经过行政裁决,当事人才有权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拆迁协议没履行,可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双方就补偿一事达成了一致,若一方在履行过程中反悔或没按约定的事由履行义务时,即使没经过行政机关的裁决,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因为此时约束双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是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因此而选择沉默,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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