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机制
市住建局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从健全领导机构、制定年度普法计划、保障人员经费等方面,着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动全市住建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今年6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二是加强工作谋划,今年3月召开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份,局党组研究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保障工作经费,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明确由政策法规科统筹全局普法教育工作,将专项经费用于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普法宣传、宣传资料征订印刷等普法活动项目。四是强化工作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以有力手段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扎实开展法治建设。
二、坚持全员学法,确保普法实效
本着“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市住建局坚持领导带头、全员普法,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周例会会前学习制度,党组书记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并要求局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要在年终述职报告中有专门篇幅述法,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组织各级干部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参加在市司法局集中进行的中组部、司法部联合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行政执法网络培训班,并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辅导。
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要求各支部将读《中国共产党章程》内容作为每月主题党日固定内容之一,教育引导每名党员把党章作为日常行为根本准则,以党章为参照自警自省。
四是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培训。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行政执法相关要求,行政执法基本理念与原则,行政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并对行政许可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有了较好的掌握。
五是不断拓宽学法渠道。由局政策法规科编写住建系统法律法规汇编、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法治政府建设知识应知应会手册,建立住建局普法微信群,每日发布一个法条,方便大家及时学习。同时,利用学习强国、山西好干部在线等平台,推进干部职工线上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三、立足工作职责,深入推进普法宣传
为提高群众参与普法宣传积极性,便于群众接受,在面向公众普法宣传时,根据普法对象、场地条件,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多样形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利用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办公楼内电子屏幕、普法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和民法典宣传月等时段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在宣传栏张贴海报,为全民普法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抓普法。房地产、建筑市场、建筑节能、消防安全、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执法人员采取上门宣传、召开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讲,普法对象涉及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积极参加全市有关普法宣传,在今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7月份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中,发放宣传材料1800余份;12月份宪法宣传活动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今年8月,在机关办公楼建成一条廉政文化走廊,通过先贤们的典型事例,积极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在法治认识上达成共识、情感上产生共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传播的内容嵌入到执法、守法和群众的生活中。
四、推动普治并举,努力推进依法行政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市住建局坚持把学法、守法和严格执法相结合,一以贯之落实下去。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组织制定了《运城市住建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不断规范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抓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对涉及住建工作的19件市政府、市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根据《运城市政府部门权责事项分解到内设机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梳理审查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拟取消5项,拟划转8项,增加3项,权责事项由30项调整为20项。
四是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抽查项目50个,下发执法建议书14份,对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34家建筑业企业资质予以撤回。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认真办理欠薪案件,累计为97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02万元。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定出台了《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制度》,规范工程质量监督行为,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落实。
五是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在建项目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309个在建项目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5256项,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发生。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市共排查各类自建房2698593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76258栋,存在隐患2108栋,经鉴定无隐患271栋,需采取整治销号1837栋,已销号1806栋,销号率98.53%;其他自建房2622335栋,存在隐患8602栋,经鉴定无隐患5426栋,需采取整治销号3176栋,已销号1593栋,销号率81.60%。编制了《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实施方案》,全市培训“乡村建筑带头工匠”230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194户,以上指标均排在全省前列。
六是将普法与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相结合。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合理诉求,督促相关单位及时给予公正合理的解决;对房地产领域和安全生产方面比较重大、复杂的问题,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现场进行核查调解处理;对于多次调解不成功的,引导他们走司法途径来解决他们的诉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督促棚改开发单位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棚改回迁户的生活。
2024年,我局将突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持续开展各种培训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化解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遗留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持续增强法治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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