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3-16 08:53:12

关于永济市新建年屠宰30万头肉羊定点屠宰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决定公示

关于永济市新建年屠宰30万头肉羊定点屠宰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决定公示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济市新建年屠宰30万头肉羊定点屠宰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永济市新纪元商业集团肉食品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永济市新建年屠宰30万头肉羊定点屠宰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报批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内容,本项目位于永济市栲栳镇略芝村西侧,新建一条规模为30万头/年羊屠宰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改建肉羊屠宰车间、检疫室和冷库等主体工程,改建综合楼、固废间等辅助工程以及相关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3万元,占总投资的15.88%。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二、你单位在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待宰区采用干清粪工艺,粪便日产日清,喷洒除臭剂;屠宰车间恶臭采用集气装置+生物除臭塔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加盖导排+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化粪池加盖封闭,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恶气的产生。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隔油+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砂滤+消毒”工艺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声吸声等防治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二次污染。粪便、肠胃内容物及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于化粪池,日产日清,外售于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羊皮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企业;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送永济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病疫羊、有害腺体和病内脏,暂存于无害化固废暂存间,由运城中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输及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六)今后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排放标准或出台新的污染防治要求,届时你公司应从严执行新标准或新要求。今后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排放标准或出台新的污染防治要求,届时你单位应从严执行新标准或新要求。
三、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批复后若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才决定开工建设,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重新报批、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按照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施工和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要求,做好后续环境管理有关工作。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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