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3-20 16:34:10

刘湘:关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几点思考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治理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需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连接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可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得到有效贯彻执行。要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好村党组织书记,把党性觉悟高、工作能力强、村民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出来。要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选派管理,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通过多种方式培育壮大基层领导干部的后备力量,不断规范村干部的管理工作,凝聚广大干部群众力量,推动他们投身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心骨”,要突出政治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敢于担当的乡村振兴“生力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其次,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需要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提升乡村治理的硬件设施,比如道路、水利等,还要注重提升乡村治理“软件”,即制度和文化。一个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应该建立在民主参与的基础上。只有让村民参与到乡村事务的决策中,才能更好地体现并满足他们的利益和需求。与此同时,要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确保乡村治理公正透明。村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要进一步理顺县、乡、村参与乡村治理职责的分工,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从职能、机构、政策上进一步优化乡村治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要推进乡村治理体系试点示范乡镇建设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要加强与外部资源的对接,通过政府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乡村建设中来,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引进先进的治理理念和技术,进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再次,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需要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组织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民警、网格员等力量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从源头上预防并减少“民转刑”案件。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巩固充实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建立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乡村治安防控体系,安装监控设备、组建巡逻队伍、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等,以此有效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乡村治安稳定。要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把辖区内涉及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社会管理等的事务,纳入管理和服务范围,推进农村基层治理向精细化方向发展。要坚持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

最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需要加强农村社会文化建设。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阵地,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开展独具特色的“村晚”“村超”等活动,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要深入挖掘、培育、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基因,积极发挥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的作用。要深入挖掘和发挥乡村文化资源,加强对红色革命遗址、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对历史街区、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要持之以恒推进移风易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规范文艺演出参与婚庆和丧事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新风。同时,还需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刘湘/文   临猗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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