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政协委员王艳玲建议: 推进文物保护立法工作
“去年,我在加快文物保护立法方面提出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答复,我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谈及履职以来的感受,市政协委员王艳玲坦言,她希望通过持续的努力,推进我市文物保护立法工作的进程。作为一名法治工作者,王艳玲已经连续3年关注文物保护立法工作。当选政协委员以来,王艳玲认真履行职责,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民生实事,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人民发声。
“近年来,我市在文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文物保护不仅要着眼于现代科学技术和环境治理,更需要有坚强的制度和法纪支撑。”王艳玲说,她注意到文物保护在立法方面存在缺失。
近20年,我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了14部地方性法规和3部政府规章。其中,只有《运城市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属于历史文物保护方面,文物保护立法工作相对滞后。
王艳玲说,一年来,她利用休息时间走访调研、翻阅资料,和文保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积极沟通交流,倾听多方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细化、理顺文物保护立法的提案。
今年,王艳玲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我市文物保护立法工作的建议”的议政发言材料,她认为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宝贵财富,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我市应从立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文物活化利用等方面持续发力,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管理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意识,用法治的力量推动文物的活化利用,共同守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
记者 郝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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