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4-8 11:04:32

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继红为困难群众“撑腰人”

近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继红作为我市唯一的获奖者捧回奖状,第二次获得这一殊荣。

加入法律援助队伍22年来,郭继红始终坚持为弱势群体“撑腰”,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60万余元。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是娇嫩的,需要精心呵护。今年3月12日,盐湖区儿童王某某的父母送来一面锦旗,上书“法律援助暖人心 不辞辛苦解民忧”。王某某在盐湖区某舞蹈培训机构学习舞蹈,2018年7月中旬一次上完舞蹈课后右髋部疼痛,伴行走活动明显受限,后来被确诊为股骨头坏死。王某某与舞蹈机构就赔偿金产生纠纷,将舞蹈机构起诉到盐湖区人民法院,但一审败诉。王某某父母向郭继红寻求帮助。听了案情介绍,郭继红告诉他们,之所以败诉,是缺少伤残鉴定、因果关系鉴定。而且,该舞蹈机构现已解散,法定代表人找不到。“追!”郭继红带领工作人员四处寻访该舞蹈机构法定代表人曾某某。4个月后,郭继红终于发现曾某某上班的地方,经过日夜蹲守查证,和法官一起把曾某某抓个正着,并送达开庭传票。此案按期开庭,当庭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10日内执行完毕。王某某终于拿到18万元赔偿金。

陕西农民工周某某在运城一家旧货市场打工,不幸把右手指绞进机器里,做了手指全部切除手术,被老板打发回家,伤残补助和工资都没有拿到。周某某想上访,但没有任何证据,只能在宿舍门背面用粉笔写下欠薪数额。郭继红得知后,拍好照片存留证据,把又大又沉的门板卸下来拉到法庭,帮助周某某打赢了一审官司。嚣张的老板当庭指着郭继红说:“信不信我用两万块钱把你摆平?!”没几天,有关部门找郭继红谈话,说有人举报他收取当事人红包。而事实是郭继红不但没有收取周某某的红包,反而给了他200元吃饭钱。身正不怕影子斜。案件二审,周某某依然胜诉,老板赔偿了1.8万元,并给付2000元工资。

郝女士只身一人把女儿带大,并培养成为博士。不幸的是,她的女儿在2016年查出癌症,手术后癌细胞转移到全身。为给女儿治病,她把能卖的东西都卖了,但还是没能挽回女儿的生命。不久前,她又确诊罹患“急性骨髓细胞白血病”,但家里的钱已经花光了。“这事我们一定要帮!”郭继红听说后立即表态。当了解到郝女士的女儿生前在南京某公司上班,有一笔保险赔偿金尚未领取后,郭继红多次与该公司电话沟通,并奔赴千里之外的南京,几经波折,为郝女士讨回了这笔价值614640元的保险赔偿金。

郭继红办理了许多类似这样“蚂蚁抗大象”案件。“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有了党中央这个靠山,我什么都不怕。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郭继红说。为了办好这些帮助弱势群体的案件,他不知跑了多少路、遭了多少白眼,外出住便宜的旅馆、吃简单的饭菜,有次还用自己的车作抵押,保全被告财产。

为让老百姓了解法律援助,郭继红和同事们在城市巷口、农村集市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为让困难群众能够找到法律援助中心,他们制作了400多个指示牌;为拓宽服务网络,他们先后依托法院、检察院、妇联、工会、学校等建立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村(居)和社区设立309个联络点,实现全区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方便群众获得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在郭继红和同事们的不懈努力下,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口碑越来越好,受案数由最初的每年十几件、几十件增长到现在的上千件。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22年来,郭继红始终坚持帮助弱势群体的宗旨,共接受群众咨询24万余人次,为困难群众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500余份。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司法部颁发的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等奖项。

“排忧解难,捍卫正义”“扶危济困,依法维权”“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暖人心,不辞辛苦解民忧”……一面面锦旗挂满了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大厅的墙壁,每一面锦旗背后,都记录着一个倾心帮助困难群众的暖心故事。

记者 苏黎原 见习记者 徐帆扬 杨涛安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继红为困难群众“撑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