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权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为国道108线新绛至河津段改扩建工程等两个项目实施机构的...
关于授权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为国道108线新绛至河津段改扩建工程等两个项目实施机构的通知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精神,现授权你局为国道108线新绛至河津段改扩建工程和国道342线闻喜至临猗段改扩建工程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及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你局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尽早落地、依法建设。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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