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法院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垣曲县人民法院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开通“绿色诉讼通道”,贯彻“妇女儿童优先”的理念,及时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机制,维护妇女权益
该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县妇联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联合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新机制,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办法》《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家庭暴力风险评估表》等机制举措,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及时了解弱势群体当事人情况,从而及时高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家事审判,温情呵护家庭
该院抽调善于调解的3名女法官,配置“1+N”家事审判专业团队,聘请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心理咨询师,通过柔性的司法手段,兼顾风序良俗,达到家庭关系修复、重建、家庭矛盾化解的和睦效果。2021年,该院审理结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301件,调撤率95.01%;2022年,该院审理结婚姻、家庭类纠纷案件303件,调撤率92.08%,连续多年位于全省前列。
法治教育,关怀守护“未来”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该院班子成员包联县上7所学校,开展“法护春蕾”活动,定期前往包联学校讲授法治课;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寻求帮助的意识、能力;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数百余名学生到该院及古城法庭观摩庭审、参观审判设施等,“零距离”体验法院工作,接受法治熏陶,提高法治意识。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宣传法律法规,同时制作《对性侵害说“不”》宣传视频,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既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又有利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今后,垣曲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挽救与保护并举的原则,不断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让每个家庭更和谐、让每名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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