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志茂带队督导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那志茂带队深入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万荣县四县(市)督导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宗泽参加。督导组先后查看了新绛县汾河生态廊道建设、稷山县沿汾生态旅游公路路面硬化及绿化工程建设、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万荣县汾河一号公路工程建设和黄河一号旅游公路绿化及驿站建设等情况,现场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那志茂指出,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快沿汾生态文旅融合示范带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更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工程、富民工程。沿汾四县(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聚焦“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目标,狠抓“控污、清淤、增湿、覆绿、调水”,高标准推进沿汾生态文旅融合示范带项目建设,把汾河打造成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的水利长廊、生态长廊、文旅长廊。要明确责任分工,市水务局要牵头协调,加强调度、统筹安排,市直相关单位及沿汾县(市)要明确各自责任,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年度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工。要强化督导检查,对标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建设标准,强力推进沿汾旅游公路建设,尽快实现沿汾旅游公路全线贯通,加快汾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施工进度,力争在汛前完工,确保汾河安全度汛。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要求,聚焦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深入细致开展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协调解决,推动项目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记者 张俊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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