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龙:立足四个“着眼于” 当好党纪“执行者”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对党员干部来说,要深刻领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意义,立足四个“着眼于”,当好党纪“执行者”,用心学纪、准确知纪、对标明纪、严格守纪,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一是着眼于学懂,当好用心学纪的“模范者”,做到精于学、诚其意、正其心。无规矩不成方圆,党的纪律是规范行为举止的标尺,是自我约束的基石和指南。学纪是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的有效方式,只有认真学纪,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党的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对党章党规党纪熟知于心,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依托“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系统学习,自觉学习典型案例,进一步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根基。
二是着眼于悟透,当好准确知纪的“律己者”,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知纪是重中之重,只有全面了解各项纪律的具体内容和核心要义,明确各项行为准则,才能更好地遵守党规党纪,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作为党员干部,要准确知晓、全面熟悉党的纪律,重点把握党章、法律以及党在百年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规矩,了解自己的行为准则和底线,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在想问题、干工作时讲规矩、知党纪、守法律,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将其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
三是着眼于深化,当好对标明纪的“修身者”,做到自省吾身、常思己过、善修其身。明纪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政治素质,只有从思想深处对党纪国法有清醒的认识,才能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的干部红脸出汗、知错知止,“见不贤而内自省”,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党员干部要对标党纪党规,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不逾纪律“底线”、不越纪律“红线”,用好用活警示教育案例,紧盯岗位廉政风险点,对照《零容忍》《永远吹冲锋号》《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等专题片,对照系列腐败案件忏悔书和反思录,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反躬自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洁自律、改进工作作风,使自己的言行符合党的纪律要求、得到群众认可。
四是着眼于笃行,当好严格守纪的“执行者”,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学纪、知纪、明纪,归根到底在于守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作为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等底线关口时刻保持清醒认识,搞清楚“可为”与“不可为”,弄明白“应做”与“必做”,自觉把严守纪律规矩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上,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以“闻令而动、遵令而行”的实际行动当好党纪“执行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成效、新成果。
(作者单位:运城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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