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翔哥 发表于 2024-5-27 15:31:16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房产证上面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很多人觉得房产自己也应该有份,所以应该要获得一般的房产。但真的是这样吗?房产证上面没有名字的人也有权分房产吗?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办?下面深圳离婚律师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属于婚后购买的房屋的话,那么不管是一方的姓名,还是两方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屋的话,那么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具体的,处理方式。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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