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柯一梦 发表于 2024-7-2 11:12:17

谈一谈拆迁征用安置房赔吗


安置房,大家应该有所耳闻。它是因为建造一些设施不得不拆迁住房,而给住房主补偿的性质的种房。那么安置房的相关规定大家知道吗也就是说专门拆迁律师向著良好的方向发展是可能的,未来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期待的地方。



拆迁的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现金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诉到法院解决,比较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法确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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