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7-29 16:09:36

永济市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优产业畜牧转型)项目补充申报公示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计财发49号)及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运农计财发2号)文件精神,落实好我市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优产业畜牧转型)项目,现对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优产业畜牧转型)项目资金补充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特优产业畜牧转型)项目

  支持对象:标准化养殖场的新建或改扩建

  三、支持环节:重点支持养殖场建设标准化圈舍、生产设施改造升级、防疫消毒、粪污处理利用、青贮池等配套设施设备。

  四、支持条件:支持的养殖场(一)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具有营业执照、土地、环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手续。

  (二)新建、改扩建项目应于2024年11月底前建设完成。

  (三)完成项目批复的所有建设内容。

  五、项目支持养殖场数量:2023年省总投十个养殖场,共196万元。2022年在储备的十个养殖场中,有3个养殖场条件不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新增3个养殖场建设,对上述项目进行补充。在年度总投资额不低于150万元情况下,每场补助19.6万元。

  六、山西规模养殖场标准:

  生猪年出栏≥500头、奶牛存栏≥100头、肉牛年出栏≥50头、肉鸡年出栏≥40000只、蛋鸡存栏≥10000只、肉羊年出栏≥300只。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养殖场选址不在禁养区内;

  2、养殖场建筑不属于拆迁建筑;

  3、独立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养殖场开户证明复印件;

  6、养殖场用地手续;

  7、环评手续;

  8、养殖场备案登记表;

  9、申报单位平面图(标明新建、改、扩建部分);

  10、申报单位图片资料(场门、生产区、生活区);

  1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新建场除外);

  12、提供本场拟建设内容申请书。

  八、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4日

  九、项目申报地点及联系人电话:

  申报地点:永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泉

  联系电话:0359-80852881399498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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