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柯一梦 发表于 2024-7-31 08:11:42

新闻速看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该不该拆


一、部分房屋在红线范围内该不该拆众所周知,拆迁补偿律师咨询的出现值得很多人的关注,激起了整个市场的波澜。

房屋是属于一个整体,如果房屋只有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的,不能只对在征收范围内的那部分进行拆迁,而是要对整座房屋进行拆迁。普通的住宅房屋都是整体设计建造的,而且这其中的承重以及耐久都是以整体为基础,一旦对建筑物本身造成较大规模的破坏的话,那么就很难保证红线之外的建筑是否安全。而且,如果只征收一部分房屋,那么必定会导致房屋再也法使用的情况,且也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人身财产安全。

虽说依照拆迁范围施拆迁确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法律的存在不是为了损害公民的利益的,法律有事求是和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如果真的按照红线范围那样的规定来施,那必然会对被征收人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发生这种情况时,应当对房屋整体进行拆迁或者是结合具体际情况来施。

二、房屋征收拆迁包括哪些环节

1、调查核。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的情况以及、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综上所述,拆迁部门在发布拆迁公告后,会确定一个拆迁红线,如果正好村民的房屋部分在红线范围内的,通常的做法是将房屋全部拆迁,对村民拆迁补偿。如果村民不同意拆迁,拆迁部门则不能强拆,应当协商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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