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新绛县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征地补偿依据
咨询一下“《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绛县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占地及附着物补偿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32号",该文件的制定依据是哪个政策法规呢?该文件是否符合“《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呢?
新绛县水利局回应 关切:
一、新政办发32号文件制定依据:
1、新政发5号文件《新绛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绛县城市规划区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及安置办法>的通知》;
2、新政发17号文件《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市建设用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3、征询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意见;4、参考最近的水利工程建设占地补偿标准。
二、本文件保护了被征地群众的权益,符合安置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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