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文件】房屋征收过程中,维权必须关注的几个文件
由于房屋征收项目施的过程复杂,其中涉及的利益较多,因而经常会出现被征收方的权益受损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被征收方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成为大家关心的问题。然而不论被征收方选择怎样的维权方式,都需要证据做为支撑,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细数几类维权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几类文件材料,帮助大家开展维权事项。为了打开市场,北京房屋拆迁律师不断的提升业务发展的能力,为其塑造卓尔不凡的品牌形象。
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是房屋征收的开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的相关规定可知,市、县级人民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进行公告,公告中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复议以及诉讼的权利等事项,主要包括以下的几项内容,即(1)征收目的;(2)征收范围;(3)征收部门;(4)征收施单位;(5)征收补偿方案;(6)签约期限;(7)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和期限;(8)其他事项。被征收方如果对市县级人民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如果被征收方认为该房屋征收行为,可以分析房屋征收决定中的内容,查看是否,找到征收方的点进行维权。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并报市县级人民,市县级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公布,征求公众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根据征求的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征收补偿方案中需要列出征收目的、范围、补偿方式、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补助和奖励费标准、补偿资金以及签约期限等问题。此项内容是关乎被征收方获得补偿的重要事宜,如果被征收方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则可以根据征收补偿方案梳理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当征收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法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可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进行公告。由此可见,该决定的作出具备一定的限制条件:首,征收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法达成一致,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第二,该决定的作出主体是市县级人民。只有在这两个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方如果觉得该决定的作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以审查该决定的作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点。如果被征收方想要进行维权,可以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维权,然而在此过程中征收补偿决定文件必不少。
上述的文件在房屋征收的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大家一定要及时掌握和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通过查找点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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