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拆迁补偿】补偿低,被拆迁人拒绝签字后,该怎么做坐以待毙还是主
签订合同意味着双方达成了意见上的一致,被征收人如果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了字,自然也就意味着被征收人认同了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数额、补偿内容等等,不能轻易反悔。所以建议大家在签字时一定要慎重,如果觉得这个补偿是不合理的,法律规定了百姓有权不签。百姓不签字是对自身合理利益的保护,但很多征收拆迁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拆迁是必然会发生的,不签字不是长久的可行之策。我们被征收人必须明确,在拒签之后如何做才是理性的、正确的。拆迁补偿太低,拆迁户拒绝签字后,该如何做坐以待毙还是主动出击今天就跟大家谈谈这个问题。唯有通力合作,我们才能将杨在明律师简介的价值发挥出来,供应市场的发展需要。
一、率先主动出击
在征拆事件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自身力偏弱等原因,被征收方在整个过程中都是稍显被动的。于是拒绝了签字协议之后,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在那等着征收方的下一步动作,坐以待毙。建议大家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主动出击,这个主动不是说让大家去和征收方协商补偿问题,而是要充分的寻找证据已构成自己与对方对抗的底气,这样才能成为博弈的胜利者。
具体的话大可以这么做,灵活的运用信息公开以搜寻证据。又或者是找律师,征拆领域的律师能专业的帮助大家准确的、速的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等证据准备充分之后,针对这些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要求得到合理公正的结果。这种做法可以达到一个给征收方施加压力的目的,因而此时征收方往往会主动的找被征收人进行协商谈判,而在律师的帮助与把关下,被征收人争取到合理补偿的可能性极大。
二、申请信息公开
当征地拆迁发生在自己身上时,申请信息公开是极为必要的事情。申请信息公开,有助于充分的缩小双方的信息差距,也有利于被征收方充分的监督征收方进行征拆工作,使得被征收方能够占据一定的主动地位。重要的是,大家在打拆迁官司时,许多的证据材料都需要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取得,大家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高效的完成这一过程。
际操作中,很多被征收方不愿意去进行申请信息公开这一操作,因为怕对方不搭理自己,白忙活一场。事上,《信息公开》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必须性以及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期限。申请信息公开应是被征收人维权的重要手段,大家要善于利用。
、保持警惕心
拆迁方不是吃素的,他们远要比咱们普通人有手段的多,当你拒绝签字拆迁从而影响了他们启动拆迁程序的进程,他们也会采取一些应对措施放大招,比如说强制拆除、违建逼拆等等。所以接下来大家一定不能放松警惕,别只知道一味的拒签,对所有来自征收方的与征拆相关的文件都消极对待,做出一些意义的抗拒行动。
大家要是收到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文件,其有可能是征拆方设下的陷阱,你的房屋莫其妙被认定为是违建,这时大家务必要及时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以达到维权的目的。要是对这些文件都置之不理,很有可能你将只能拿到低补偿甚至是补偿。
追求合理的补偿,是每个被征收人比较基本的诉求,当遇到不平等对待时,大家一定不要委曲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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