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夏县卫夫人艺术中心消防改造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夏县卫夫人艺术中心消防改造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为确保夏县卫夫人艺术中心消防改造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我单位拟公开选定一家具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监理单位,委托其对夏县卫夫人艺术中心消防改造工程的监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 夏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夏县卫夫人艺术中心消防改造工程。
三、工作范围: 夏县卫夫人艺术中心消防改造工程的监理工作。
四、最高限价:28135.87元。
五、资格条件
1.报名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同时报名。
六、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监理业绩、服务团队整体评价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一家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为中选单位。遴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七、报名材料
1.报价函;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情况简介及从业人员配备情况;
5.公司相关业绩资料;
6.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7.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八、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地点:夏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及电话:贾先生 13613433114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夏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夏县文化和旅游局解释为准。
夏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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