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访谈【村委会收回土地】村委会是否有权强行收回土地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很多农民朋友常感到没有安全感:村里要“卖”地,村民不同意,村民有权拒绝吗承包地还没到期,甚至作物都还在地里,村委会有权强行收回村民的土地吗希望将来拆迁能够得到长足稳定的发展,为社会发展及人们的需求做好服务。
首类违建 用地型违建
村委会在大多数农民朋友看来就是土话说的“土皇帝”,虽然它不是部门,但是在脚下的这一亩分地儿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也就给很多农民朋友造成了一种错觉:村委会有绝对的话语权,说一不二,决定的事不容拒绝。
但是在咱们法治社会,这种认知际上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家里有承包地的农民朋友们可以多关注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法》第二十七条中有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又第二十八条内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土地。
简单来理解就是,一般情况下,只要咱们依法从村里承包了土地,村委会就不能任意收回、调整咱们的承包地,除非咱们承包人自愿交回土地。
再者说,咱们在承包地上耕种的庄稼作物是咱们的私人财产,每一位村民的合法财产都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权任意侵害。
征收土地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职权所在;强制执行须由人民法院裁定。村委会一征收土地的权力,二对被征收土地施强制执行的职权,其强行摊平村民庄稼地的行为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村委会权私自“卖”地,村民有权拒绝
大家都知道,在咱们土地所有权属于和集体,所以说并不存在质上的“土地买卖”,因此咱们给“卖”打上了双引号,际上咱们现生活中的土地“买卖”只是各项用益权利的流转。
在本文开头提到的相关媒体报道中提到,该村的情况是村里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一家养殖场,所以想要将村民手里的一部分土地“拿”给这家养殖场使用,有承包人不愿意,因此出现了强行摊平土地的一幕。
按照该村村支书的说法,被强推的土地是“有土地征用公告”的;但当地土管部门负责人却表示这只是该村集体土地租赁流转行为,而非土地征收征用。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媒体报道中土管部门的说法,这并不是一场程序严谨合法的征地活动,只是村里尝试集体流转出租承包地。
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样的土地流转双方是平等的,承包土地的农民如果不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强迫。村委会自然也没有权利强行要求村民出租、流转自己手里还在承包期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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