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柯一梦 发表于 2024-8-14 13:45:46

谈谈:拆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拆迁项目应具备什么审批-


一、拆迁应当具备的条件:更要紧的是,把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分析透彻,让其社会功能发挥到极致才是我们当务之急要做的。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

第八条为了保障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由组织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二、拆迁应当具备的审批:

现在论农村征地还是城市房屋拆迁都要求在施拆迁行为之前完成一系列的行政审批,现在叫行政许可。

首先,取得项目立项。按照现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公示,未经公示效,涉及到老百姓重大利益的必须听证。

第二,取得规划许可。目前施规划管理的手段主要是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房屋拆迁主要要求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前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要征得附近的人同意。目前在房屋拆迁诉讼阶段,一般会忽略选址意见书。如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备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时候,老百姓可以要求听证,要求对规划许可审查,看前面有没有选址意见书。

房屋拆迁中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

第,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维权的方式现在主要是两种方法:

1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所以,村要是来提拆房子的事情,您就拿出房屋安置协议,按照协议上的补偿条件跟他们谈条件。

一般为了经济的发展或者的需要,就会对一些房子行征地拆迁。但是,并不是想拆就拆了,要来告诉您您的房子要拆迁了,一般需要带上一些法定的行政许可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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