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村卫生室进行整合撤并,医疗机构注销的公告
根据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行政村合并后村卫生室整合撤并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政办函(2023)30号)文件精神,我县各乡镇政府组织,卫生院指导,村两委具体实施,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整合撤并,以下5家村卫生室不在保留,准予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具体医疗机构名单如下:特此公告
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08月22日
被注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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