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吾用运城方言写成的《一个兵和他的老婆》_文艺评论_李云峰
小说《一个兵和他的老婆》,应该说是李健吾的得意之作。不仅具有鲜明的运城文化特色,而且“这篇小说,可说是现代小说史上的一朵奇葩。全篇用晋南方言写成,所有常人用‘的’的地方,全用了‘得’,看似拗口,实则十分的通畅,不,简直是欢畅。”(韩石山《李健吾传》)作品通篇以男主人公王有德的第一人称口吻,对一个小兵讲述他如何在三个士兵手下救出险遭凌辱的章玉姐,并喜欢上她。正好章玉姐也愿意跟他远走高飞,而不愿意被送回家,因为父亲即将要把她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于是他们一见钟情,自主成亲,然后再设法让土财主丈人最后认下他这个女婿。学者徐岱在其《小说叙事学》中说:“第一人称的运用首先在于真实感强……伴随着这种真实感而来的,是一种亲切感,即没有距离、不显得居高临下,叙述者如同是在同朋友作促膝恳谈,真诚,坦白。”可见《一个兵和他的老婆》采用第一人称叙事手法的亲近感、再加上与众不同的晋南方言叙述特色,读来更是别有情趣。比如,王有德把衣服递给才救下来的章玉姐的窘迫而又滋生情谊的一段描述:
她苏醒过来,在我脚下呜咽着,缩成一团。上曲住两条玉佛得细腿。我把衣服丢在她身上,不记得是否说过一句:“快穿上!”她举起头来,不哭了,翻开那样大的眼睛,隔着泪水同散发,像两颗闪烁不定的猫眼睛,望定她身边的军官。我觉得害起臊来,赶紧往外躲开,留下她独自在后面穿衣裤。隔住墙我听见里面的响声,一忽儿抽噎着,一忽儿停着,这样静待了许久。这时夜里该打几更,我也不清楚。我在想着,对着门外得黑夜,活像对着一张白纸,想着。一种奇怪的念头钻进心上。天下再没有比我傻得。我想跑过去,跪在她面前,说我爱她,求她给我快活。我得脚同钉子一样,我得心同点着火的烧酒一样。
此小说得到朱自清先生的好评,在《清华文艺》上撰文还模拟作者的晋南土话,写了篇书评文章,开头一句就是:“我已经念完嘞《一个兵和他的老婆》的故事。我说,健吾,真有你得!”后来在《论白话》一文当中,朱自清再次称赞李健吾这篇小说的语言特色,说:“李健吾先生的《一个兵和他的老婆》是一个理想的故事,可是生动极了。”
可见,从民族文化的感性生活信息层面、挖掘艺术创造的活的因素,按照民族文化特有的精神与气质去创造形象、表达情感,已经成为作家一种普遍的文学传统和惯例。即使远离故土,但是民族特定的生存理想、境界和价值以及思维方式,行为规范,人格理想等永远都不会偏离创作者的母体文化坐标,并且让母体文化坐标中最真实、最生动的地域生活图景和形象,成为象征和理解地域文化识别的重要标志,永久存在于艺术创作的核心结构之中,这就是文化的魅力,是文学生命力的关键所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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