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8-28 09:08:58

关于万荣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公示

关于万荣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事项的公示
 全县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

  我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文件要求,结合万荣实际,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本县辖区内有意愿开展全株玉米青贮饲草收贮的奶牛、肉牛、羊规模养殖场和专业收贮企业(合作社)。

  (二)养殖场规模:奶牛年存栏≧100头,肉牛年存栏≧100头,羊年存栏≧500只。

  (三)养殖场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原件、环评报告或环评登记备案、法人身份证原件、养殖场平面布局图、养殖场位置图(微信发送)、养殖场土地证明、养殖场照片(大门、场舍、青贮窖)、青贮机械照片、银行开户许可证明、能够建立完整的收贮档案资料等(申报时需将以上内容A4纸单面黑白复印1份一并提交)。

  (四)收贮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或经营者)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环评报告或环评登记备案表,土地证明。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执行,中心将另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享受过牧草种植补贴的主体,不列为补助对象。

  二、申报程序

  (一)实行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必须在申报期内如实填写《万荣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并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环评报告或环评登记备案、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养殖场平面布局图、养殖场土地证明、养殖场照片(大门、场舍、青贮窖)、青贮机械照片、银行开户许可证明等资料(均需复印件1份),经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粮改饲领导组考察审核。

  (二)考察审核通过后,县畜牧中心按照“公开公平、择优择强”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三)结合养殖场粮改饲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其养殖规模、青贮机械配置、青贮窖容积、示范带动作用、工作意愿及经济能力等因素下达项目任务。

  三、申报期限

  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3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于粮改饲工作任务量大、实施期短、季节性强,请相关单位和人员务必重视、及时申报。

  联系人:焦汇

  联系电话:0359-4521007

  附件2024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docx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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