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建民:我国农村变革的生产力发展原理的解读
今日无意间看到了《李昌平极力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论,其目的是要让农村重新实行大集体》(今日头条:首发2024-09-08 19:50·庆双三农分享)一文。作者谈到李昌平认为改革开放没有解放生产力和解决问题,反而造成了一堆新的问题。认为改革开放解决了一些机制问题,但很难解决人的思想觉悟和体制信仰问题。对此,作者分别从解放生产力和解决问题、改革开放的成就、思想觉悟和体制信仰三个角度进行了反驳。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讲得最多的便是改革和解放生产力的问题。
1,作者谈到李昌平对改革认识的转变:本来认为改革就是改善生产关系,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解决问题。但事实上有时改革中听不中用,往往解决了一个问题却造成了一堆问题;
2,作者认为“改革开放前,农村的社员全部都在土地上搞饭吃。而农村的情况是,人多土地少,生产体制又跟不上发展的需要,社员单纯依靠种土地很难致富。这就是没有解放生产力,这就是问题,这就是矛盾。”“在改革开放后,农民致富的路子十分宽广,真正实现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农民再也不用磨磨蹭蹭混时间干活,再也不用看干部的脸色行事。农民既可以在农村种土地,也可以不在农村种土地;既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外出务工,也可以长年外出务工。这样,不少农民从土地上脱离出来,去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不仅就业灵活,又拓宽了增收的渠道。这就是解放了生产力,这就是解决了问题和矛盾。”
在这里,两种对立的观点都涉及到了发展生产力的基本原理问题。
现在我们来具体谈谈发展生产力的问题。
一,从物质生产力角度看,从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通过所有制变革形成的新质生产力。
建国之后,我国通过土改,形成了以土地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农民个体生产方式。之后,在这个体生产方式的基础上,通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的逐步发展过程,形成了以土地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生产方式。
在这一过程中,事实上是通过所有制形式的变革,形成了一种新质生产力:这就是集体生产力。在这里,从生产力变化的角度而言,原始的、以个体经营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力要发展成为以分工和协作为基础的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力,进行企业化经营,是这一过程的实质变化。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的区别,不是机器大生产的工厂形式与农民个体生产方式的区别,而是工场手工业与农民个体生产方式的区别。分工与协作相结合的工场手工业是现代生产力的最初形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十一章)中分析了它的特点和优势。马克思说明了:协作是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从活劳动来看,协作使个人劳动取得社会平均劳动的性质;从死劳动看,协作可以节省生产资料。除此以外,1,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创造了一种集体力,这种集体力,大大超过了许多单个个人劳动能力的总和,它使单个人无法完成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未完成的工作得以迅速完成;2,协作使许多人劳动,由于竞争心和精神振奋,提高了每个人的工作效率;3,协作使许多人的同种作业具有连续性和多面性,适应了生产过程整体性的需要,缩短了生产时间;4,协作可以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完成紧迫的任务;5,协作可以在很大空间内同时进行劳动,可以适应大型工程的需要并节约生产费用等等。协作基础上形成的集体形式的生产力,或者说现代生产力,打破了个人局限,是一种新型的生产力,用马克思的话说,“和同样数量的单干的个人工作日总和比较起来,结合工作日可以生产更多的使用价值,因而可以减少生产一定效用所必要的劳动时间”。
在这里,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结论:
第一,从互助组到合作社、人民公社的发展过程,这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过程;把以土地和生产资料个体所有的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以土地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生产方式,这一过程就是化零为整,把分散的农民整体化,在分工和协调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生产力。
第二,人民公社条件下的生产力,就是一种不同于个体生产的集体生产力。是一种新质生产力。
二,人民公社的发展过程,也就是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
相比于单干的农民生产方式,生产队的集体生产方式,本质上形成了一种集体生产力。“这种集体力,大大超过了许多单个个人劳动能力的总和,它使单个人无法完成或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未完成的工作得以迅速完成”。从1962年往后的人民公社发展过程,本质上就是这种集体生产力的发展过程。
对于人民公社体制,学界大多认为是极左思想的产物,不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因而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实践是失败的。有很多人认为人民公社的发展连起码的吃饭问题都没有解决,因而对人民公社应该持否定态度。
这种看法显然不符合事实:
1,在1956年我国是6亿多人,到1983年我国是10亿多人。也就是说,在人民公社的二十多年时间里,我国农业生产能力从养活6亿多人发展到养活10亿多人。农业生产力仅仅从人口增长的角度来看,其增长幅度达到了60%以上。这个成就是非常突出的。这一基本事实证明了人民公社体制的适应性。
2,这“养活”人口增加4个亿所包含的内容是什么呢?那就是农业生产条件的根本性的改善,粮食和经济作物产量的大幅提高,粮食和生活物资的大量增加,医疗卫生体制的完善,人均寿命的大幅提高,新生婴儿成活率的大大提高,人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的根本性的改善。许多人认为人民公社时的农民处于贫困状态。但从人口快速增长这一基本内在变化的实质看,人民公社却是中国农民生活质量发生根本改善的过程:从没有电到有电的生活,从文盲为主到中学教学的普及,从缺乏就医条件到卫生院和卫生所普及到公社、大队等等,这都是从无到有的根本变化。难道把1983年的农民生活状况与1957年的生活状况相比不是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纵向难道不是更富裕?
3,许多人否定人民公社,是因为觉得人民公社未能解决社员的吃饭问题。那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增长情况又如何呢?
按照统计,人民公社时期的人均粮食拥有量的数据及变化如下:
1959年的人均252公斤粮食。1970年人均289公斤粮食。1979年的人均340公斤粮食。
看起来,人均拥有的粮食从1959年的252公斤,增加到1979年的340公斤,20年才增加了88公斤,这个成绩似乎不太令人满意。
但你如果把从1959年到1979年的人口增长的因素考虑进去,那你就会发现,人均粮食拥有量能够增加88公斤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在1959年我国是6.72亿人口,而到了1979年我国人口增长到了9.75亿,20年间人口增长了3.03亿人。也就是说,本来只有两个人吃饭,而现在却需要让三个人来吃。恰恰是因为人口的这种高速增长,导致了吃不饱饭。
我们假如从1959年到1979年的人口不变,仍然是6.72亿。那么,从1959年到1979年人民公社生产的粮食增加幅度是多少呢?
如果到1979年的人口不变,那么,到1979年的人均粮食应该达到340*3/2=510(公斤)。也就是说,人民公社二十多年的发展,在人口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使人均拥有粮食达到510公斤。远远超过360公斤的标准,当然也不会存在吃不饱饭的问题。
从人均粮食增长情况看,人民公社时期的粮食生产力增长的幅度,可以通过以下公式得到:
即如果从1959年到1979年的人口保持不变,那1979年的人均粮食拥有量=3*340公斤/2=510公斤。
用1979年的510公斤减去1959年的252公斤,,得到的增长额度是258公斤。用增长额度除以1959年的人均粮食拥有量,即得到人民公社时期的粮食生产力的增长幅度为102%。
事实说明人民公社时期粮食生产的增长速度也是惊人的。只是这一时期我国人口增长速度处于最高峰时期,粮食增长速度跟不上人口增长速度,因而才有所谓吃不饱的问题发生。
4,从1953年-1981年,中国政府从农民那里拿走了7000亿的资金,相当于同期中国积累资金1.5万亿元的一半左右(吴敬琏 马国川《重启改革议程一一中国改革二十讲》)。人所共知,新中国建立时,工业基础是相当薄弱的,在被美帝国主义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封锁和包围之中,我国要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主要还是靠自身积累。而人民公社的二十多年的我国农业不仅养活了八、九亿人口,而且还为我国贡献了一半的资金积累,对我国的工业化进程作出了巨大贡献。
5,除了以上的成就之外,人民公社通过大量劳动投入形成的农村水利工程,例如修建的水库、开挖的大河、修建的公路等等这些基础工程,事实上我们并没有进行价值计量并按照劳动投入给予生产队相应的报酬支付。而这些基础工程都是长期为我国农业生产及其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据统计,这些基础工程的土方总量达到3610亿方,即使按每方30元来进行计价,这些基础工程的价值总量也有10万亿人民币之多。如果我们根据这些工程的价值给生产队的劳动投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人民公社的社员还会穷吗?
三,从社会生产力的角度看,人民公社形成了消费价值生产力。
我国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力,从社会生产力的角度看,其特征是生产劳动居于支配地位而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力。在实现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条件下,我国农村已经不存在单纯的或人格化的土地所有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而只有人格化的劳动者一一社员,其社会生产方式表现为劳动者利用公有的土地和生产资料,通过劳动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因此,我国农业社会生产力的特点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生产力。比起土地居支配地位的生产力,比起生产工具居主导地位的生产力来,我国农业的社会生产力是一种先进的生产力,是一种新兴的生产力
我国人民公社时期的生产力,从生产成果形式来看,由于生产队作为以余额形式出现的生产成果是消费价值量一一一定的粮食或现金的消费资料或消费性的现金。因此,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生产力又可以说是消费价值的生产力。
我们知道,在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力的水平是很低的。但是,生产队社员夫妇两个劳动力却可以养活一个七、八口之家,可以负担三、五个孩子从出生到成家立业的生活支出。而现如今已经四、五十年过去了,生产力水平早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现在的农民,哪怕是夫妇两个既打工又种田,负担一个孩子的成长生活消费都非常吃力,而当今社会因为养不起而不生孩子,甚至不结婚的都大有人在。
这里的原因是什么呢?
这就是两个不同时期所发展的生产力性质不同。
在人民公社时期,由于实行按劳分配,每个社员都可以凭借劳动投入参加生产队的年终分配。生产队按照“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的顺序和模式进行分配,劳动者的公共需要和个体消费需要是在扣除了生产资料价值消耗之后才能满足,而且社员的劳动收入是最后的、以余额形式出现的生产成果。因此,人民公社的生产模式,从价值运动的性质看,就是消费价值生产方式。与此相类似,凡是实行按劳分配的企业,其生产方式与产权模式的企业的生产方式具有了性质上的区别,那就是消费价值生产方式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的区别。从1956-1983年的25年人民公社时期,我国人口增加了四个亿,以六、七亿人口为基数,平均每年增加1600万人(包括58、60、61三年特殊时期)。从整体上看,人民公社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成绩是非常显著的。正是有了这一时期的人口增长和工业化实现的经济基础,才有了改革开放之后的所谓世界工厂和人口红利,才有了世界第二经济体。这种成就是建立在消费价值生产方式的基础之上的,而消费价值生产方式形成的生产力是消费价值生产力。
四,农村推行承包制的改革,新质生产力的解体和剩余价值生产力的形成准备。
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变化是我国农村从人民公社走向分户单干模式。由集体生产方式转变为个体生产方式。只是土地还保持了集体所有制而不得买卖,其它也都归个体了。
我们如果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看,这是一个拆了机器用零件的过程。
我国农村,建国之后经过土改,本来就是农民的个体私有制。后来通过互助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的途径,形成了以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集体所有制。而之后的改革则解散了人民公社,重新使我国农村回到了个体单干的状态。在这里,前一个过程是整合零件、组装机器,形成以分工为基础的现代化社会生产力的过程,是一个化零为整的过程;后一个过程则相反,是拆了机器用零件,把社会化的生产力回归到原始的、劳动者单干的生产力的过程,是一个化整为零的过程。这里的变化不能叫解放生产力,只能叫解散生产力。
如果我们了解世界经济史,就会记得,现代资本主义所以能够战胜封建社会生产方式,是因为那些西欧国家率先形成了以分工为基础的手工业生产方式,形成了以结合劳动力为特征的现代化生产力,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取得了发展优势。
在这里,涉及到两个对应的生产力概念:原始生产力和社会化的生产力。所谓原始生产力是指个体单干的生产力;所谓社会化的生产力是指以分工为基础、以集体生产组织形式存在的生产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趋势应该是从原始生产力状态不断地向现代化的社会生产力状态发展的。因此,从个体生产到集体生产,本来是正确的道路。但是,为什么在我国还发生了这种完全是逆向的变革呢?
1,对农民而言,个体经营方式相对自由一些,如何种?种什么?怎样种?这些都可以自己作主;而在采用集体经营方式,自然需要劳动纪律与规章,这对农民而言,自然就感觉不自由了。在讨论到农村改革时,许多经历公社时期的农村老人就很直白地说,改革带来的最大好处是自由了。这是因为我国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农民习惯了单家独户的种值习惯。小岗村这个典型的出现,正是反映了我国经过二千多年的农民个体经营之后,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公社集体体制之后,仍然有少数的农民没有适应这种新的集体生产方式。
2,当政者的选择,是形成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现在我们已经清楚的知道,既有小岗村这样敢于突破集体体制的分户单干的做法,也有周家庄那样坚持集体经营的人民公社。两种典型都具备,在这里,农村到底向哪个方向走,领导的选择就是关键所在了。很显然,我国农村的这种变化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当政者选择了分的方向。
3,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西化的学者逐渐占据了理论界的主导地位。受西方经济学影响,所有这些专家学者大多倡导个人主义和私有化,倡导自由主义。
一方面农村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演变到农民的个体种植,另一方面,市场化的改革进展展开。在这种情况下,单家独户的农民种植,因为局限于个体经营的特点,难以实现农业生产的高度机械化。而没有高度机械化的实现,农民的劳动生产力就会长期得不到提高,农民收入也难以大幅提高。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展开,种田成本在不断不断增加,农民收入难以提高的情况下,农民本身的生存问题就变得非常突出。于是,许多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成为了中国独有的农民工。
从社员到单干的农民,再到出卖劳动力给企业的雇佣劳动者。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发生的变化是:劳动所有者转变为劳动力所有者,主体劳动者转变为雇佣劳动者,报酬劳动转变为雇佣劳动。
农村改革的全面推进,新质生产力的解散,使农民恢复了自由。从而使农民在种田收入难以维持生活所需的条件下,许多人不得不选择出卖自己劳动力来换取自己的消费资料。因此,对农民而言,单干的尽头就是雇佣劳动者。
农村的改革,事实上为工商企业准备了大量的雇佣劳动者,为剩余价值生产力的形成作了准备。
五,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和社会要求。
在上面的分配中,我们涉及到对生产力的更进一步的认识。
当我们说到生产力时,事实上我们可以从物质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两个方面来考察。
从物质生产力的角度考察,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是,个体农民的生产力难以面对生产条件恶劣的农业生产现实,满足不了国民经济对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改变靠天吃饭的农业生产环境,客观上需要分工与协作的集体生产力的发展。正是这一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促使我国农村所有制从个体生产向互助合作的方向转变,并最终形成了以公社体制为特征的集体生产力。而公社体制的产生,客观上促进了我国农业生产的电力化、水利化、农田种植和管理科学化和农业机械化等发展进程,使我国农业生产较快地向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转变;同时也促进了我国粮食生产水平的提高。我国粮食产量也由人民公社初期的亩产二、三百斤到人民公社后期的八、九百斤,甚至上千斤的提高。
生产力从社会生产力角度来考察,公有制的实现使我国农业生产力转变为生产劳动居支配地位的生产力,从而形成了消费价值生产力。消费价值生产力的发展,从两个方面满足了社员的生活提高的需要:一方面是由于采用了以工分为形式的按劳分配,使社员能够凭借劳动投入而参与集体生产成果的分配,从而把自己的生活水平提高直接与自己的劳动状态相联系,直接与集体生产成果相联系,可以更好地满足自己个人和家庭的消费需要;另一方面,又通过公共需要项目的扣除,发展广泛满足社员公共需要的医疗、文化教育等服务体制,从而使社员在医、教、养老等方面享有较多的公共服务。人民公社时期人口增长较快,正是因为人民公社时期形成了以劳动者利益为中心的体制,形成了适宜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但是运用这一原理,却需要我们从现实的生产力状况出发认识生产力的特点和发展要求。在本文中,我们对生产力的认识深化到了物质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的两个不同角度。从物质生产力角度看,生产力具有原始生产力和现代生产力的本质区别,在这里的区别的要点是分工与协作的有无,表现为零件与机器的区别。从社会生产力的角度看,生产力既可以表现生产资料居支配地位的生产力,也可以表现为生产劳动居支配地位的生产力。前者的性质表现剩余价值生产力或资本的生产力,后者的性质表现为消费价值生产力。
生产力,从物质生产力的角度看,其发展要求表现为自然要求;从社会生产力的角度看,其发展要求表现为社会要求。任何现实的生产力,都具有自然要求和社会要求这两个方面。而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必须同时满足生产力发展的自然要求和社会要求,生产力才能正常发展。
钟建民 · 2024-09-13 · 来源:钟建民的理论思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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