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6期)
本期公告143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7批次,合格样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分别为:
1. 新绛县北张村梦雷蔬菜店销售的豆芽中亚硫酸盐(SO2)超标,检测机构为山西标谱通用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新绛县北张镇北张村龙霞水果蔬菜副食超市销售的菠菜中氟虫腈超标,检测机构为山西标谱通用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 新绛县北张镇鑫联百货经销部销售的豆芽中亚硫酸盐(SO2)超标,检测机构为山西标谱通用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 新绛县泽掌镇泽掌村瑜涵副食经销部销售的芹菜中噻虫胺超标,检测机构为山西标谱通用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 新绛县泽掌巧娥蔬菜经销部销售的油麦菜中吡虫啉超标,检测机构为山西标谱通用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 新绛县泽掌巧娥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豆芽中亚硫酸盐(SO2)超标,检测机构为山西标谱通用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 新绛县泽掌镇泽掌村瑜涵副食经销部销售的豆芽中亚硫酸盐(SO2)超标,检测机构为山西标谱通用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136批次,具体为:
1.水果类44批次,检测项目为敌敌畏、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啶虫脒、克百威、水胺硫磷、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糖精钠、多菌灵、氟虫腈、甲胺磷等。
2.豆类2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铬(以Cr计)、吡虫啉、赭曲霉毒素A等。
3.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嘧菌酯等。
4.鲜蛋类1批次,检测项目为甲硝唑、地美硝唑、氯霉素、恩诺沙星、沙拉沙星、氧氟沙星等。
5.畜禽肉及副产品6批次,检测项目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素 、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沙拉沙星、多西环素呋喃妥因代谢物等。
6.蔬菜类72批次,检测项目为毒死蜱、腐霉利、镉(以Cd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氟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乙酰甲胺磷、铅(以Pb计)、水胺硫磷、噻虫嗪、氧乐果、总砷(以As计)、百菌清、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倍硫磷、灭蝇胺、多菌灵等。
7.水产品9批次,检测项目为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素、氟苯尼考、挥发性盐基氮、镉(以Cd计)、氧氟沙星等。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亚硫酸盐是常用的漂白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长期食用亚硫酸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中规定,豆芽中的亚硫酸盐(以SO2计)应符合≤0.02g/kg的规定。豆芽中亚硫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使豆芽外观白净,使用加入漂白剂的水进行浸泡。
氟虫腈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属于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同时兼具触杀和内吸作用,对作物无药害。该药剂可施于土壤,也可叶面喷雾。但是如果接触到人体皮肤或黏膜等地,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危害作用,使其出现恶心、呕吐、瘙痒、红疹等不适,接触过多甚至还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害虫的杀虫剂。噻虫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少量噻虫胺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摄入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产生蓄积危害,会出现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抽搐、恶心、呕吐等症状,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又称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害虫不易产生抗性,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吡虫啉杀虫剂是否对人体健康有毒性,其取决于剂型、浓度、接触方式和暴露时间等诸多因素。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吡虫啉对人体的毒性较低,一般不会引起严重的中毒反应。食用带有吡虫啉杀虫剂残留的农产品,可能导致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和腹泻等症状。
新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1.检验项目附件1-检验项目(1)(1).docx
2.不合格样品信息 附件2-不合格样品信息(1)(1).xls
3.合格样品信息附件3-合格样品信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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