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10-3 18:27:29

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运城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为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完善保障制度、保障妇女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在做好日常公共就业服务基础上,通过宣传就业扶持政策,推荐就业岗位信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加大妇女再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组织开展有针对性且就业率高的技能培训,2023年累计培训女学员4158人,为妇女就业提供技能支持。

完善社保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阶段性社保费缓缴和失业保险返还等相关社保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女职工就业环境。2022年为企业降费减负1.49亿元,阶段性缓缴社保费1.36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补贴6100.61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促进了女职工的就业稳定性。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184.4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41.2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女性参保143.24万人,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失业保险女性参保17.7万人,工伤保险女性参保21.47万人,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实现用人单位女职工应保尽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使妇女儿童应保尽保,提高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覆盖率。

严格招聘晋升流程。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招聘工作中坚持做到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注重优化男女比例。同时,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管理,严格核实并审查招工企业的招工条件,杜绝就业歧视、招用童工和虚假宣传等招工行为。坚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男女平等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积极推动女职工职称评聘工作开展。在聘用专业技术职务及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岗位等级方面,充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丰富执法宣传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加强对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女工超时、超强度劳动及非法使用童工等行为,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近三年来共开展宣传及检查活动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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