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运城市教育局李欣
李欣,女,汉族,1985年9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2012年11月参加工作,在运城市教育局工作至今,现任办公室副主任兼妇委会主任,主要负责党办和妇女儿童日常工作。
一、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走进百姓家》等作为妇委会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经常性地开展集中学习,找准新时代妇联工作的“金钥匙”。同时注重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二、求真务实,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工作中,始终把“做事先做人,万事勤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凡事想在前、干在前,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做到了“眼勤、嘴勤、手勤、腿勤”,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积极负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在维护女性教师权益方面,督促全市教育系统严格落实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规章制度,按规定落实产假,全市80%的学校都设置了女职工休息室、哺乳室等。市直教育系统每年都举行体检、趣味运动会、“三八”国际妇女节相关活动等等,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全市女性教职工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高度重视适龄女性青少年儿童教育问题,联合基础教育科、机关党委办、计财科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微信公众号、与村委会、社区共建互助等途径,从根源上扭转个别家长重男轻女、阻止女性青少年儿童按需按规定就学。近年来,全市没有一例贫困女大学生、适龄女童因性别歧视或因贫失学。联合政教科,实行家校联动管理,推动实现家长学校课程化,实现家长学校全覆盖。联合法制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宣传,预防儿童被家暴和被性侵发生。各项维护妇女儿童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进一步得到落实。
三、以身作则,牢固树立良好形象
坚持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用自己的行动凝聚广大干部群众。时刻将廉洁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真正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团结引领广大妇女群众争做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奋力谱写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巾帼之力、绽放巾帼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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