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运城市老旧营运货车更新资金、报废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
第七条申请老日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向车辆户籍所在地县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第八条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公安交警、生态环境、商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审核流程,在受理申请后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单位应当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要求补充有关信息。
第九条县交通运输局及时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提出资金金额,并向县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永济市按资金管理渠道实施,下同)。县财政局根据县交通运输局提出的审核结果和资金安排建议,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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