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10-12 11:36:18

运城市医保医师及参保人员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示(四)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医师及参保人员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四)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开展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今年以来,运城市医保局联合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医师存在协助他人冒名就医等违规行为;部分参保人员存在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现决定对部分医师及参保人员予以曝光:

  1、临猗县参保人员杨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有第三方责任情节。

  2、芮城县参保人员王某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有第三方责任情节。

  3、平陆县参保人员赵某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情节。

  4、平陆县参保人员张某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情节。

  5、平陆县参保人员薛某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情节。

  6、平陆县参保人员陈某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情节。

  7、闻喜县参保人员席某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交通事故住院事实。

  8、闻喜县参保人员张某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交通事故住院事实。

  9、芮城县参保人员张某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有第三方责任情节。

  10、闻喜县参保人员杨某某在意外伤害申请报销时存在隐瞒交通事故住院事实。

  11、市本级参保人员韩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行为。

  12、市本级参保人员李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行为。

  13、市本级参保人员刘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行为。

  14、市本级参保人员刘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行为。

  15、万荣县参保人员屈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行为。

  16、万荣县参保人员李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行为。

  17、万荣县参保人员李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行为。

  18、夏县参保人员张某某存在“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行为。

  19、运城市第二医院医保医师郭某某协助他人冒名就医、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0、运城市第二医院医保医师刘某某协助他人冒名就医、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21、运城市人民医院医保医师傅某协助他人冒名就医、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上述骗保行为的曝光旨在提醒广大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依法依规提供医药服务;也提醒每一个参保人应当珍惜医保权益,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在享受国家医疗保障政策带来的红利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欺诈骗保行为。

  此外,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医保基金的安全问题,加强监督与举报力度,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公平、透明的医疗保障环境。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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