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10-17 12:05:14

全员37天无休且“没有加班费和调休”,牛马也扛不住这样用

      近日,网传广东省珠海市的一家公司通知全员一个多月不休假且“没有加班费和调休”的消息引发关注。珠海市香洲区人社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按照网传图片,该公司10月12日发出通知,要求为配合项目进度的推进,自当日起至11月17日每日均需正常出勤(含周末两日),特殊情况如线下请假。另据聊天截图,该公司负责人称,没有加班费和调休。

  该公司负责人称,网传信息不完整,并表示把员工调休和发放加班费的权限下放到事业部,加班问题由事业部具体沟通安排。(红星新闻10月15日报道)



  有意思的是,涉事公司负责人采用了“网传信息不完整”而不是不真实的说法,回避了群聊中的解释逻辑,宣称没有超越法律的要求,而是将员工调休和发放加班费权限下放。

  这也意味着,之前的群聊说辞,是真实的。按照劳动法,“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在群聊中,这家公司的负责人的解释是,加班是拿来解决问题的,要有贡献,根据贡献安排调休,或调休加奖金,或奖金。

  这是一个偷换概念的解释。劳动法的规定,是休息日安排加班,可以补休,也可以支付加班费,二选一,不需要以加班有用人单位认定的贡献为前置条件。而该公司则自行设置了这个前置条件,也就是说,加班完成项目,但如果没有达到目标要求,就没有调休等补偿安排的可能。

  在这起被曝事件中,10月12日起推行的加班没有费用和调休的规定,已经在一个休息日(10月13日星期天)实施了,所以现在就很考验珠海市香洲区劳动监察部门了。

  如果以规定还没有推行,没有产生违法违规的实施事实为由,只纠正做法,不进行处罚,显然是说不过去的。

  但如果处罚企业,涉事公司又是珠海市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成员单位,在当下的政策环境和氛围中,主管部门是否有底气和意愿严格执行法律,这不免让人产生疑问。

  事实上,在很多行业尤其是互联网科技行业领域,类似的周末、节假日连轴转,不但“996”(每周工作6天,早9点到晚9点工作,一连12小时),而且“007”(也就是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也是12小时),这类现象非常多。互联网科技行业领域的创业者、创业团队,以及一些上规模企业的老板,甚至毫不掩饰自己长期推行这类做法。对此,相关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实际上存在较为长期的放任不管、视若无睹。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无论是经济上行期时期,还是转型期、震荡期,都能找出一大把为上述做法开脱、辩护的说法。有人说,互联网科技以及其他一些行业本就具有高速成长、快速迭代的特征,重点项目当然要全力投入,而且这些企业的老板、创业团队也在带领连轴转。还总会有人以保就业为名,呼吁减少对这类做法的干预。

  这些辩护逻辑荒谬的地方在于,混淆了企业家基于创业热情、项目超额回报的超时工作投入,与广大员工被迫长时段加班,并且得不到薪酬以外太多回报的特点。老板有奔驰、劳斯莱斯、豪华公寓作为生活保障,而员工甚至要大晚上长时间通勤才能回到简陋的租住房,能是一回事吗?为了保就业,就可以容忍违法操作?这种辩护思路难道不是很危险的?

  更离谱的是,因为一些企业自己要去卷一些性价比不高的订单,利润额不高,所以就瞅着员工本就不多的薪酬、加班费开刀,所谓拆东墙补西墙,还要动不动用“贡献”来道德绑架,怎么能发展出这种恶劣到顶的吃相?

  实际上,我们前面还多次提到过,现在的政策既要激励企业发展,鼓励创业,但是为了社会持续发展,还必须刺激消费、鼓励生育。按照这起事件中的公司做法,你猜员工对生孩子这种事,是有了更强的兴趣,还是丧失了兴趣?

郑渝川hiecy · 2024-10-16 · 来源:无法可说 |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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