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山西省委和运城市委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运城两级法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统一思想,以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安排和要求,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运城实践。结合工作实际,应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必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政治忠诚、坚定政治信仰。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确保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推进,不脱轨、不偏航。要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党规党纪,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准确理解把握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二是凝心聚力抓好主责主业。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也是人民法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全市两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实公正与效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秩序和环境资源等犯罪。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案件审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推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要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研究解决困扰执行的种种难题,采取有效举措,真正实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对于司法实践中有争议的案件,处理时要慎重考量是否有利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否有利于促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目标任务落实,是否有利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正确裁判,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三是全面落实司法改革部署。《决定》提出“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省委、市委也对司法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两级法院要把握司法改革方向,落实司法改革部署。要紧紧扭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推动落实执行体制改革,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落实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公正与效率”“提质增效”上做文章。要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高说理能力,加大说理力度,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还要感同身受讲透“情理”,同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释法说理,做到“法理”“事理”“情理”三理并茂,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体悟到法律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人文关怀,增强对司法的认同。规范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公开保公正,让人民群众在公开透明的司法活动中感受司法权威和正义。
四是强化管理提升审执质效。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审判管理,就是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体系,细化管理举措,对司法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通过精准预测、科学指导,把司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要加强对司法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研判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通过数据会商,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案措施,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通过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五是驰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正风肃纪反腐,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通过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党纪培训等形式,规范履职行为,激励担当作为,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要以管住“案”做实管住“人”、治好“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面向未来,全市两级法院要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以良好的司法作风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新业绩。
赵斌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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