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4-11-4 12:00:11

2024年新绛县城乡生活饮用水(丰水期) 水质监测报告

2024年新绛县城乡生活饮用水(丰水期) 水质监测报告
为系统了解城乡饮用水卫生状况,根据《运城市2024年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运疾控业字〔2024〕18号),我中心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如期完成了城乡饮用水水质(丰水期)监测工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监测范围

  城区饮用水监测:城区设监测点6个,监测点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

  农村饮用水监测:每个乡镇设2~3个监测点,监测点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

  学校饮用水监测:选择了3所学校进行末梢水监测,包括2所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和1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

  二、监测内容

  (一)监测点基本情况

  调查内容包括:水源类型、供水方式、覆盖人口、消毒方式等基础信息。采取相关部门提供、查阅资料、现场调查方式进行。

  (二)饮用水水质监测

  1、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分析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进行。

  2、监测指标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除放射性指标外的其他常规指标,具体如下: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以CaCO3计)、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以N计)。

  (2)毒理学指标: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

  (3)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若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进一步检测大肠埃希氏菌)。

  三、水质评价方法

  以单项指标监测值是否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的要求为标准判定该指标是否达标。

  除大肠埃希氏菌、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消毒剂余量、放射性指标外,其余26项中有一项指标不达标即判定为水样不达标。

  四、结果与分析

  (一)监测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我县饮用水丰水期水质监测应设点33个,实际设点33个,监测水样33份,乡镇覆盖率为100%。

  (二)单项指标评价

  以单项指标来看,26项指标达标率为100%。

  (三)常规指标综合评价

  33份水样26项检测指标完整比例为100%,达标水样数为33份,水样达标率为100%(达标率为26项指标达标率,消毒剂指标和消毒副产物不统计在内)。

  (四)农村学校供水监测结果

  监测农村学校3所,其中饮水安全工程覆盖的学校2所,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1所,各采集水样1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五、意见建议

  (一)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后期运行管理的力度,确保已建工程的有效运行。

  (二)加强居民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良好的饮水卫生习惯,有效预防介水传染病的发生。

  附件:新绛县2024年城乡饮用水水质(丰水期)监测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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