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后牙 发表于 2024-11-5 12:13:56

运城市招聘52名市本级公益性岗位人员

自11月1日起,运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辅助公益性岗位人员,报满为止。此次招聘为市本级公益性岗位。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招聘条件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经运城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均可申请市本级有效指标内的公益性岗位。

招聘单位及人数如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7人、市农业农村局16人、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8人、市公安局3人、市交警支队两人、市委宣传部两人、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两人、市信访局1人、市见义勇为协会1人。

申报岗位时需提供经运城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一寸红底照片两张。

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需先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经社区(行政村)调查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复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告知申请本人,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发放《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经各县(市、区)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携带申报材料,到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申请公益性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月薪为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聘用人员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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