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听证会参加人员信息公告(第二号)
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制定我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听证会的公告(第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制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4年11月29日上午9点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大红楼8楼会议室。
三、成本监审情况及拟制定我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
1、管道燃气定价成本监审情况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8号令)以及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晋发改成本发〔2018〕305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局对稷山中油燃气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根据《山西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30日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我县中油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结论进行了公示。
2、拟制定我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方案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管道燃气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发改规发〔2024〕1号)文件第十五条“制定配气价格时,可对配气成本按合理比例在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间分配,分别制定居民和非居民配气价格”的规定,拟分别制定我县居民和非居民配气价格,具体拟制定情况如下:为保障我县居民天然气价格稳定,居民配气价格拟按现行0.70元/立方米执行,非居民配气价格拟定为:0.76元/立方米。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信息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