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绛县质量强县和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建立新绛县质量强县和标准化 联席会议制度、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质量强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部署要求,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共用,切实推动工作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市场监管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新绛县质量强县和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新绛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绛县质量强县和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是研究制定全县实施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三是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四是组织县级政府质量奖励工作;五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新绛县质量强县和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能源局、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绛监管支局、县水利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保局、县气象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工商联共3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县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承办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地方、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单位。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质量强县和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质量强县和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办公室要定期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新绛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年度推进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
新绛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科技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新绛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统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新绛监管支局共2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和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县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同志担任;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承办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会成员,也可邀请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的其他有关部门和专家列席;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会联络员。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单位。
3.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委、县政府。
新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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