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昔97 发表于 2017-3-13 12:56:49

运城盐湖法院敲响小额诉讼第一槌

据黄河晨报讯(记者 樊朋展 通讯员 杨占虎)近日,经过30分钟的审理,主审法官当庭宣判,判决被告畅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工资款1.5万元。这是盐湖区法院首次使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快速终审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2013年,刘某为畅某在平陆县承包的工程安装水电暖。2015年8月23日,畅某共拖欠刘某工资1.5万元。因无钱支付其工资,当日向刘某出具欠条一张,并言明2015年9月23日前支付。然而畅某未按期归还,经刘某多次催要,仍一直推诿。无奈之下,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畅某支付工资款1.5万元。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及时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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