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昔97 发表于 2017-4-14 16:15:32

针对同一舆情事件的诸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比较

来源:诸微信公众号作者:甲丁
  最近一段时间,山东聊城的案件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上到最高法院的专家,下到普通群众都在通过各种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尤其在微信公众号上表现的更加突出。不同的个体对于同一个事件,由于观察视角的不同,思考深度的不同,会在表述中有不同的表现,让人们在看了之后会引起更多的思考。本文对目前在公众号中能够看到的一些有关聊城案件的文章的重点进行了摘录,并对它们的视角进行了简单的比较,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给读者带来一些新的启发和感受。
  长安剑:"辱母杀人"案,司法如何面对汹涌的舆论?
  长安君选择慎言:一是媒体报道中,“另一方”说法的暂时缺失。在不平衡的信息面前,理性的判断无从做起。二是舆论标尺和司法标尺并不总是统一的。但依然有三句话想说:第一句:虽然风声四起,政法人应当感谢舆论监督,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文章赞叹道:在被刷屏的一天里,上亿条评论涌现。这种关切和激情,正是推动中国法治前行的伟大动力。向亿万关心中国法治的网民致敬。第二句:在鼎沸舆论面前,事实和法律仍应是司法工作者的“定海神针”。第三句:愿关切最终形成力量,让那位儿子有一个兼具“法理情”的结局。
  长安剑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官微:又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文章表示对于辱母杀人案的评论潮感受良多:第一,全民同上一堂法治社会的“公开课”。建设法治社会,“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方面从法典学起,更重要的是从案件讨论做起的。第二,评论的理性与成熟彰显了法治建设成就。人人都在说自己的道理,评别人的不足,而且对法律程序给予了基本的尊重。人们最后把眼光投向了已经受理上诉的山东高院。这也说明没有枉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几年的苦功。第三,法治实质意义需通过形式意义体现。虽然法律具有很强的社会性、道德性,但法律毕竟是一个职业,法学毕竟是一门科学。第四,相关部门的回应让人印象深刻。严谨的态度、理性的回应、包容的胸怀和职业的精神,也让我们看到了中国的司法制度愈加成熟的表现,看到了法治部门对公众评论的负责和包容,看到了法治国家建设的积极信号!
  占豪:山东辱母杀人案真相背后,有三大严峻问题!
  文章中提醒大家要关注的三大严峻问题是:一、基层高利贷问题。基层高利贷问题是很严重的,有些企业因为高利贷破产,有些人则因为放高利贷破产,但这个问题的背后是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和违法高利贷泛滥问题。如何破解这个经济难题,既满足民间借贷需要又维护金融秩序,这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二、基层高利贷与黑社会的勾结问题。基层高利贷很多都与黑社会勾结,如此就形成了黑色利益链,这个黑色利益链不但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环境,还搞乱了经济秩序,对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危害巨大。所以,如何打击敌方高利贷与黑社会勾结问题迫在眉睫。三、基层高利贷与黑社会勾结是否有F·B保护伞的问题。在基层地方,黑社会往往有广泛的社会关系网,他们往往会尽力勾结地方权力部门,形成对他们的保护伞。一旦高利贷、黑社会与保护伞构成了利益链,这对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简直是致命的。
  血饮:又一场无良媒体的人血馒头盛宴 &
  血饮:剑指货币政策才是辱母杀人舆情炒作背后的目标!
  先后发表的2篇文章虽然题目有些不同,但是主要内容是一致的,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出:但是南方新闻系媒体对此事件进行集中大量报道,将舆情目标对准银行,他们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就是利用互联网舆论施压央行再次开启四万亿量化宽松。在后一篇文章中继续讲道:我们知道在这些媒体背后是一个精心策划的舆情事件,在充分煽情以后他们将目标从对准银行、货币政策转向攻击供给侧改革,最后一步地球人都知道,攻击政府,在今年下半年召开十九大、国内反腐取得压倒性态势的情况下,这么做的政治意义显然更加浓烈。
  后沙月光论古今:法律与道德被双重贬值
  文章指出一起司法审判,在网上引起民意沸腾,甚至可以用群情激愤来形容对量刑的不满。这种现象产生的一个原因很明显:法律在贬值。…那份判决书就像一张贬值的纸纱,被大多数人嗤之以鼻,背后带来的恶果是法律精神跌至新的低谷。之后指出人们同情于欢并不会带来道德贬值,带来道德贬值的是某些媒体和大V。他们刻意将自己情绪化,把矛头对准了整个社会秩序,仿佛整个中国正处于一个暴力场中,人人都要抽刀而起。于是,下面这段三无格言开始病毒般的传播开。当社会把你逼到走投无路时,不要忘记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继而指出:编造死人格言的套路,基本都是营销号在用,乐此不疲。那么,就于欢案来说,营销号拼命参与,不得不令人从理智上产生疑问。然后,便是整个案情的剧本化,事件经过为演绎剧情代替,全面信息被媒体过滤。而这些人轻轻松松站到了道德高点,这说明道德在贬值,它处在低洼地带。我们不希望有第二个,第三个于欢,但铲除产生高利贷现象的土壤才是根治悲剧的根本途径。然而,一旦国家严厉整顿“民间非法集资融资”,严打黑社会性质组织,跳出来反对,大讲理性,中立,客观仍然还是现在这些喊打喊杀的大V们。文章的最后提到:法律不是菜市场的菜,一天到晚跟你讨价还价,谁嗓门大,谁花样多,就可以少判几年。它有严格的程序,而且它必须体现正义性。很多人,包括执法者都已经忘了:我们的国家叫中华人民国共和国。我们的军队叫人民解放军…忘记了人民,就是忘了服务对象,这样肯定会犯错误。鼓吹卖淫合法,鼓吹赌场合法,鼓吹高利贷合法的人,不就是今天拿着这起案子大做文章,将矛盾对准国家的人吗?
  李北方:“辱母杀人案”的焦点不在“辱”,在高利贷
  文章第一部分并没有谈案情本身,而是谈了评论:刷屏的各种观点大都跟《南方周末》那篇预设了立场的报道相似,各路评论家不论青红皂白就把矛头指向警察和法院,管它事实如何道理如何,先把体制黑一遍再说。每逢焦点事件,总是少不了这样公知腔调,为了黑体制,可以顾头不顾腚。第二部分谈到:看待聊城这个案子(以及其他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的案子),至少要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在法律的意义上,一是在法律之外的意义上——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等等。这两个分析问题的层面是联系着的,但也是相互独立的,适用的思维方式不同。该讲法律的时候讲法律,该讲政治的时候讲政治,不可以搞混了。而公知们最擅长的就是混淆视听,把问题搅合成一团浆糊。第三部分讨论“辱母杀人案”及类似案件的社会土壤,思考如何避免此类悲剧再上演。文章中说:金融是经济的命脉,党和政府为什么要放弃大片的领地,留给黑社会去承包呢?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问题,但我不相信靠国有银行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只要真正想解决。但现如今的金融领域,是党在领导吗?不是,是带路党在领导。作者表示自己同意刘海波的观点:“要像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一样,坚持党对金融的绝对领导”。
  邋遢道人:辱母案——都是高法惹的祸?
  作者认为:聊城辱母案的要点是高法出台的有关高利贷的规定自身有矛盾。高法一方面让高利贷这种历朝历代都禁止的行为合法化,另一方面又不给高利贷以法律活动空间,使高利贷人、职业讨债人的“正常经营活动”被扭曲,同时公安系统很难依法处置,导致了这次事件发生。只要这个基本矛盾存在,事情还会不断发生,甚至更加严重。对此问题,“不懂法律,但懂得逻辑”的作者给出的建议是:是高法必须消除这个空位。方法有两种:一是取消后面的部分高息“不予保护”的规定。只要借款合同合法,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法院将受理。也就是收拾杨白劳,保护黄世仁。二取消前面的,也就是高利贷依旧属于非法经营。也就是收拾黄世仁,放走杨白劳。
  黎阳:“辱母杀人案”的要害是高利贷
  该文开篇就说:高利贷——“高利贷”是因,“辱母杀人”是果:没有高利贷,就不会有黑社会逼债,就不会有各种逼债犯罪,就不会有“辱母”,就不会有“辱母杀人”。因此“辱母杀人案”的要害不是“辱母”而是高利贷。高利贷必涉黑。没有黑社会,就不能保证高利贷的回收,高利贷的模式就无法持续。南方报系和各路“公知”对高利贷导致犯罪只字不提,专拿“辱母”大做文章,好像最不可容忍的仅仅是“辱母”。进而指出:“辱母杀人案”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公知”“法律党”——是他们把高利贷合法化。文章的最后写道:这次“公知”、“法律党”大肆炒作“辱母杀人案”,实际是给中国警察下了个无论怎么做都错的连环套——管,即使把全部人力物力填进去24小时加班加点都不够,还得被扣上“公权力干预民间借贷”、“破坏金融改革”、“借打黑迫害民营企业家”……等罪名;不管,那就是“不作为”、“渎职”、“警匪关系昭然若揭”、“司法不正当”、“这法律就是用来羞辱人民的”。“公知”去年炒作雷洋案,今年炒作辱母案,一会儿大骂警察太作为,一会儿大骂警察不作为,不管警察做什么怎么做都有罪,都要煽出全国性仇警反警大狂潮来。
  老田:从“救母伤人案”看高利贷行业的“违法执行力”与“黑白道均衡”
  文章指出:劣质客户——银行丢弃的大量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是民间高利贷行业存续的第一个生存要素。白道某种程度上默许的违法执行力,是高利贷行业降低收款风险的关键机制,这是民间高利贷行业的第二个生存要素。白道降低黑道的违法风险,但是黑道要保证不被白道制造过多“捂不住”的高风险,这是黑道和白道之间就彼此的利益和风险状况相互权衡之后达成的博弈均衡,显然,黑白道均衡也是黑社会的违法执行力能够永续存在的条件。因此,从于欢救母伤人案中间,我们能够提炼出反应相关行业内在逻辑的四个关键词:劣质客户、民间高利贷、违法执行力、黑白道均衡。文章最后提到:在中国极其繁荣的市场经济中间,由于黑社会的深度参与,激活了银行无力处置的基于人身权利的抵押业务,结果是在常规的生产可能性边界之外,给资本主义额外增加了新的增产潜力。可以预料,永远不会出现小微企业家的理性经营——把经营边界严格限制在资金能力之内,这一点马克思也说了资本主义生产有无限扩大趋势,包括小微企业家在内的资本家总是有着无需扩大生产的欲望,这是不可能轻易遏制的扩张冲动,这是内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也是其制度活力的体现。我们可以预料,小微企业的过度生产,还会在民间高利贷支持下,继续在其最大资本量之外扩张,而这种基于人格权抵押性质的贷款行业还会长盛不衰。只要资本主义一日不灭亡,人格权抵押状况下的小微企业过度生产,就不会消失,所以,假如这一次案件在公众舆论关注下得到了严肃处理,民间高利贷损失的也就只有这一个帮伙及其一部分业务,在别的地方和别的帮派那里,对劣质客户的高利贷放款业务,依然会在违法执行力和黑白道均衡的条件下运作,会长期保证这个行业在相对低的风险下成功运营。
  顽石:于欢案暴露出来的根本问题是路线问题
  在顽石看来,该案至少暴露出三个方面的严重问题:一、高利贷吃人。新中国成立后,高利贷和黄赌毒一样被人民政府取缔消灭,从而销声匿迹了30余年。可是,伴随着私有化的兴起,高利贷不仅死灰复燃,而且到现在已经普遍地存在。二、黑社会横行。黑社会的祸害远不止于高利贷市场,它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根据这些年媒体爆料,从一个菜市场的食物流通,到村一级的选举,再到房屋拆迁……甚至连人大、政协委员的产生都能见到黑社会的影子。三、司法有悖人伦道义。母亲受辱(尤其是极度受辱)而奋起反抗,是任何一个有良知有孝心有血性的人都会有的正常表现,这就是于欢获得广泛同情甚至声援的民意基础。于欢被判无期徒刑,触犯了大众所能接受的底线。文章的最后写道:不管于欢刺杀辱母者案暴露出多少问题,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归根结底就是一个问题,即路线问题,也就是姓资姓社的问题、为什么人的问题。不仅司法如此,这些年国企改制问题、下岗工人问题、农民工讨薪问题……F·B问题、环境问题、转基因问题,等等等等,其实也都是同一个问题——路线问题。也就是说,对于欢案也好,对别的问题也罢,无论我们想出多少好的解决办法,都只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即便于欢被轻判了,或者无罪释放了,但高利贷问题、黑社会问题、司法问题就解决了吗?所以说,不解决路线问题,一切都是枉然!
  以上10篇文章(血饮的2篇因主题一致计为1篇),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下面按文章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分类,并在公众号或人名后面的括号中列出相关的文章内容作为例证。
  聚焦于法治的有:长安剑(政法人应当感谢舆论监督。事实和法律仍应是司法工作者的“定海神针”),及其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官微的文章(全民同上一堂法治社会的“公开课”。评论的理性与成熟彰显了法治建设成就。)
  涉及炒作舆情的媒体、公知和大V的有:血饮(我们知道在这些媒体背后是一个精心策划的舆情事件,在充分煽情以后他们将目标从对准银行、货币政策转向攻击供给侧改革,最后一步地球人都知道,攻击政府,在今年下半年召开十九大、国内反腐取得压倒性态势的情况下,这么做的政治意义显然更加浓烈。)、李北方(公知们最擅长的就是混淆视听,把问题搅合成一团浆糊)、后沙月光论古今(带来道德贬值的是某些媒体和大V。)、黎阳(“辱母杀人案”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公知”“法律党”——是他们把高利贷合法化。这次“公知”、“法律党”大肆炒作“辱母杀人案”,实际是给中国警察下了个无论怎么做都错的连环套)
  涉及高利贷和黑社会的有:占豪(一、基层高利贷问题。二、基层高利贷与黑社会的勾结问题。)、邋遢道人(高法一方面让高利贷这种历朝历代都禁止的行为合法化,另一方面又不给高利贷以法律活动空间,使高利贷人、职业讨债人的“正常经营活动”被扭曲)、老田(假如这一次案件在公众舆论关注下得到了严肃处理,民间高利贷损失的也就只有这一个帮伙及其一部分业务,在别的地方和别的帮派那里,对劣质客户的高利贷放款业务,依然会在违法执行力和黑白道均衡的条件下运作,会长期保证这个行业在相对低的风险下成功运营。)、顽石(一、高利贷吃人。二、黑社会横行。)
  涉及黑社会保护伞的有:占豪(三、基层高利贷与黑社会勾结是否有F·B保护伞的问题。)、老田(白道降低黑道的违法风险,但是黑道要保证不被白道制造过多“捂不住”的高风险,这是黑道和白道之间就彼此的利益和风险状况相互权衡之后达成的博弈均衡。)
  涉及金融领域的有:血饮(他们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就是利用互联网舆论施压央行再次开启四万亿量化宽松。)、李北方(“要像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一样,坚持党对金融的绝对领导”)
  涉及党的有:李北方(金融是经济的命脉,党和政府为什么要放弃大片的领地,留给黑社会去承包呢?)
  涉及资本主义的有:老田(这一点马克思也说了资本主义生产有无限扩大趋势,包括小微企业家在内的资本家总是有着无需扩大生产的欲望,这是不可能轻易遏制的扩张冲动,这是内在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也是其制度活力的体现。)
  涉及路线问题的有:顽石(归根结底就是一个问题,即路线问题,也就是姓资姓社的问题、为什么人的问题。)
  提出解决建议或方向的有:李北方(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问题,但我不相信靠国有银行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只要真正想解决。)、邋遢道人(方法有两种:一是取消后面的部分高息“不予保护”的规定。二取消前面的,也就是高利贷依旧属于非法经营。)、顽石(不解决路线问题,一切都是枉然!)
  看完上述的内容,对于案件本身及其涉及到的诸多方面,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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