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人心的人民史观
(一)所谓人民史观
可以说,人民史观早已深入人心,而这本身实在是中国革命最伟大的遗产。当然,现在很多人似乎对人民史观不以为然。他们并不明目张胆地否定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甚至对人民至上的观念,也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对。但是,他们却采取了釜底抽薪的办法,即质疑“人民”这个概念本身。他们不无诙谐地讲到,人民确实很伟大;但是,这个“人民”却既不吃饭,也不睡觉;亦即,它是一个抽象的存在,而没有任何具体的内涵。很明显,在现实中,我们是看不到人民整体的;相反,我们所看到的只有一个个具体的人。如果人民这个概念,根本就不成立;那么,所谓人民主权、人民史观,自然就没有存在的可能性了。然而,这又不过是把个人的曲解当做客观的真实。从逻辑上说,这是用知性来曲解理性。我们知道,在知性本身,是停留在理论的抽象中的,它并没有返回具体。但是,在理性,决不以理论的抽象为满足;相反,它已经返回到了具体。真正的概念,必然是理论抽象与具体感性的统一。反对人民史观的人,通过架空人民这个概念,以为这样就能抹去人民创造历史的基本事实,这决不是天真;相反,却是别有用心。“人民”这个概念,并不空洞,因为它决不只是理论的抽象,相反,它是以一个个个体的人为依托的。在这里,我们先看一下一些人对人民主权的质疑。我们知道,人民主权学说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最光辉的理论。在一个国家,人民拥有主权,这确实是无可置疑的。当然,我并不主张用天赋的原则来解释这一点;因为人民主权实在是历史的产物。其实,人民主权学说,实在把人民与政府的矛盾突出了出来。因为按照社会契约的原则,是人民把主权让渡给了政府;而所以如此,那实在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如果政府背离了人民的利益,那么,人民就有权收回自己的权力。可以说,人民主权学说,为暴力革命,提供了理论基础;当然,所谓暴力革命就是以暴力的手段恢复伦理的正义。而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即人民主权如何具有现实性。其实,在暴力革命的背景之下,人民就不再让渡自己的主权;相反,他们是直接行使主权的。当然,在这里具有了直接民主或者说大民主以及广场政治。我们知道,在民主中,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而在直接民主或者说大民主中,就很容易导向多数的暴政,即多数人以暴力的手段强迫少数人服从自己的意志。但是,在这里,卢梭却有一个非常高明的区分,即“公意”与“众意”的不同。我们可以说,“公意”即意味着真理本身,而“众意”则是大多数人的意志。其实,在大多数人,并不必然地达到真理;而一些时候,却会出现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的情形。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卢梭是反对多数的暴政的。其实,我们所以引入对人民主权学说的质疑,实在是为了反思人民史观本身。不可否认,我是认同人民史观的;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要一例地为这种史观唱赞歌。任何一种史观都是“有所见,亦有所蔽”的;在人民史观同样不例外。可以说,人民史观彰显了群体的意义,却忽略了个体的价值。也就是说,无数的个体消融在了人民群体之中。所谓个体,只是作为大海之一滴而存在的。大海是由无数滴水组成的;但是,每一滴水并不尽然相同。也就是说,我们必须重视个体的价值。其实,人民史观有两种支撑;就其理论基础而言,实在是人民主权学说;而就历史本身而言,实在是人民创造历史的客观事实。当然,试图动摇人民史观的人,也是从这两个方面挖墙脚的。不过,在这里,我还想审视一下“人民”这个概念本身。也就是说,“人民”这个概念具有怎样的内涵与外延。很显然,“人民”是有特定的内涵的,而且这特定的内涵足以让“人民”成为大多数。同时,“人民”这个概念,也不是无所不包的;如果它涵盖了所有人,这个概念也就失去了意义。也就是说,“人民”这个概念同样要保证少数人的存在;而“少数人”恰恰是被排除在“人民”之外的,甚至就是“人民公敌”。我们知道,有个说法,叫做“自绝于人民”的,而“自绝于人民”的人自然就是“人民公敌”了。
(二)创造历史的动力
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人民创造了历史,这可以说是人民史观最核心的内涵。当然,在这里,我们要做的并不是论证这个观点;因为已经有太多人做过这样的工作。我们在这里,要指出的是人民史观内在的矛盾,即它一方面讲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另一方面也承认恶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杠杆。我们知道,创造历史的英雄豪杰,往往是被自身的贪婪、欲望、野心的支配着的;而这本身并不具有道德崇高的内涵,甚至只能由人性之恶来解释。那么,在人民史观本身,能否容纳伦理主义与历史主义的二律背反呢?我想,它本身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能够取消矛盾本身。其实,在人民史观,是有两个维度的,一个是历史进步的维度;另一个则是伦理正义的维度;而且在它本身,实在是要谋求这两个维度的统一。不过,在这里,我们要详细地思辩一下历史发展的动力。讲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终极性。从现实意义上讲,确实是人民创造了历史;但是,这一点却往往被遮蔽;譬如在英雄史观中,创造历史的人民就被英雄豪杰给遮蔽了。当然,英雄豪杰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但是,这并不是用英雄豪杰遮蔽人民的理由。从某种意义上讲,所谓英雄豪杰,不过是历史本身或者人民的工具。当然,我们也没有理由从人民史观出发,磨灭英雄豪杰的价值。亦即,在人民史观中,英雄豪杰同样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只是他们不能涵盖历史的全部罢了。其实,历史的发展是具有深层次的动力的;当然,这深层次的动力恰恰是个人的欲望、贪婪、野心。虽然这本身很难用道德崇高来解释,但它本身不仅是真实的存在,而且在最大程度上推动了历史的进步。而人们在反思这一点的时候,也往往指出,历史的进步是以伦理的正义为代价的。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也可以讲,恶本身同样增进了善的事业;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历史的进步实在是更高的善。在这里,我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一点,即恶本身同样能够推动历史的进步。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赋予恶以道德崇高的内涵呢?我以为,并不能够这样。虽然我们承认恶在推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依然主张控制人性之恶。也就是说,在一个社会,定要有伦理的正义。虽然伦理的正义在推动历史的进步方面,似乎不如人性之恶的作用更大一些;但是,它却是维护一个社会的必需。如果一个社会失掉了伦理的正义,那么它本身是没有法子维系的。而在这样的情形下,以暴力的手段恢复伦理的正义,或者说“回到野蛮,再谈崇高”,就具有了合理性。其实,在人民史观,就很有对暴力革命的认同。而且从现实意义上讲,恰恰是暴力革命成就了人民史观。而现在所以有许多人在质疑人民史观,恐怕也是基于对暴力革命的反感、厌恶。当然,在后革命的时代或者说告别革命的时代,人民史观已经成为了一种遗产。我们在这里的问题是,作为革命遗产的人民史观,能否根植到我们的传统中?如果已经根植到了我们的传统中,那为什么还有对它的质疑?其实,人民史观确实根植到了我们的传统之中,而这个传统就是革命的传统。然而,它所以受到质疑,也只能归因于时代的发展以及传统的断裂。维特根斯坦曾经形象地把传统比喻成一条绳子。在一条绳子,当然是延续的,而这即隐喻着对传统的继承;但是,在绳子却是丝丝入扣的,也就是说,在这里存在着断裂。可以说,延续与断裂恰恰构成了传统的双重内涵。其实,在后革命的时代,出现革命传统的断裂,并不是很奇怪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弥合这传统的断裂。当然,我们在弥合传统断裂的过程之中,也实现了传统本身的更生。所以,在这里的问题是如何弥合断裂的革命传统并实现革命传统的更生。其实,我所以要审视人民史观,其根本目的就在这里。对于人民史观的基本论点,我是认同的。我以为,恰恰是人民史观能够容纳历史本身的多样性、无限性。人民史观当然已经深入人心,这并不是少数学者攻击就可以磨灭的;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让人民史观具有崭新的内涵。
(三)真正的无名英雄
在人民史观这里,群众即是真正的无名英雄。当然,有许多人从英雄史观出发,激烈地否定作为无名英雄的群众,并且认为他们不过是庸众,而只配成为英雄豪杰手中的工具或者说棋子;当然,也有人从人民史观出发,热烈地赞扬过作为无名英雄的群众,并且认为所谓英雄豪杰不过是群众创造出来用以实现自身目的的工具。而在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即英雄豪杰以群众为工具,而群众又以英雄豪杰为工具。在事实上,所谓工具理性已经渗入到历史理性之中。所以,我们在研究历史的时候,定要重视工具理性。把工具理性仅仅局限在科学技术领域是不成的;因为它本身已经深入到社会历史的各个领域。当然,重视社会历史中的工具理性,决不意味着违背了“人是目的,而不是工具”的启蒙理想。我们知道,人是通过工具来改造世界的。而这一点发展到极致,就不免以人为工具来改造世界。如果执著于启蒙的理想,我们就很容易做出结论,即以人为工具改造世界,实在漠视了人本身的尊严与价值。人本身,怎么能够成为工具呢?我们必须让人本身成为终极或者说目的。也就是说,要以人为本,让所有的一切都服务于人;因为“天地间,人为贵”。但是,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即如何确证人本身的价值。形而上的虚幻,或者“人是目的”的理想并不能够确证人本身的价值;相反,作为工具的人本身倒是有价值的。亦即,所谓工具,恰恰确证了人本身的使用价值。英雄豪杰以群众为工具,这说明群众有帮助英雄豪杰建功立业的价值;群众以英雄豪杰为工具,这说明英雄豪杰有帮助群众实现自身目的的价值。英雄豪杰与群众实在是互为工具的,而他们都是通过所谓“工具”来确证自身价值的。所以,我不主张完全否定工具理性。如果没有工具理性,而只有启蒙的理想,那么在人类本身恐怕将一事无成的。我们再看一个问题,即如何对待作为无名英雄的群众本身。那种根基于英雄史观的鄙夷,自然是靠不住的;我倒比较认同赋予真正的无名英雄以道德崇高的内涵。当然,我就不在道德崇高的意义上谈论真正的无名英雄了;因为已经有太多人做过这样的工作了。其实,所有对无名英雄的探讨,虽然假借了道德崇高的尚方宝剑,但实在有意无意间忽略了个体以及个性的价值。也就是说,所谓道德崇高,在这里,所彰显的是群体的价值。一句道德崇高,便似乎穷尽了无名英雄的全部;但是,这本身,并不能够给真正的无名英雄一个交待。我曾经讲过,人民史观太过重视群体,而忽略了个体。我们不应该满足于把“无名英雄”作为群像来看待;相反,我们需要的是具有鲜明个性并且彰显了个体价值的无名英雄。我曾经讲过,要让人民史观具有崭新的内涵;而这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成就具有鲜明个性并且彰显了个体价值的无名英雄。在人民史观的背景下,我们一看到无名英雄,便会联想起纪念碑;而惟独没有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可以说,这本身是很有问题的。因为在人本身首先是个体的存在;我们没有理由因为道德的崇高而去磨灭个体的人以及个体的价值。当然,有人会有一种担心,过分地强调个体以及个体的价值,必然导向个人主义;而在这里,还有道德崇高的存在吗?其实,在这里有极大的误解。个体以及个体的价值,同样是带有终极性的;也就是说,道德的崇高决不能够以牺牲个体以及个体的价值为代价。如果牺牲了个体以及个体的价值,将无所谓道德的崇高。实际上,无名英雄的群像,不过道德的崇高所成就的虚幻;因为在这里,失掉了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其实,鲜活的个体,并不能够为道德的崇高所牢笼。我并不否认,在人民史观中,道德的崇高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但是,这本身决不能够成为用伦理道德评价历史本身的理由。历史发展的目标是多样的,道德崇高,不过是其中的一种罢了。我不主张以道德崇高的名义,去践踏许多同样美好的东西,譬如个性、个体的价值、自由等等。也就是说,人民史观同样要有对个体的尊重;否则,它本身将失掉活力,同时无法达到历史的真实。
(四)深入人心的观念
人民史观,已经作为一种观念深入人心。这当然是极好的事情;当然,这本身定要由中国革命来解释。其实,作为观念的人民史观,有两点核心的内涵,一是平等的观念,二是对伦理正义的执著。而在平等的观念,当然是与等级观念不相容的。可以说,正是由于破除了等级的观念,所以才能让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在现实意义上讲,往往是有了平等,才有公平;也就是说,平等是公平的基础。政治学者罗尔斯曾经强调过作为公平的正义;其实,强调这一点是极有意义的。亦即,没有了公平,就没有正义。其实,在人民史观是要求平等以及伦理正义的现实性的。虽然在历史的进程中,这二者经常受到挑战,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便放弃对二者的执著。不过,在这里,我们重点要看的是人民史观与民粹主义的联系以及异同。从思想史的线索来讲,二者确实存在着纽带。也就是说,人民史观有着民粹主义的源头。在人民史观,不只是以人民的观点来看待历史本身,更是把人民视为了创造历史的主体。而在民粹主义,则赋予民众尤其农民以道德崇高的内涵;而这恰恰与文明社会的堕落形成鲜明的对比。我曾经讲过,民粹主义是有一厢情愿的成份在里面的,也就是说民众尤其农民的道德崇高,不过出自一些知识分子主观的想象,而少有真实性的内涵。当然,一些知识分子所以想象具有道德崇高的民众尤其农民,实在为了抗拒现代化,并返回到封建的田园牧歌中去。也就是说,民粹主义在现实意义上,是服务于拉历史的倒车的;而为了拉历史的倒车的缘故,它本身往往披上了道德崇高的外衣。不过,我们却可以发现,民粹主义本身是很有浪漫的倾向的。也就是说,一些知识分子是以诗意浪漫的方式赋予民众尤其农民以道德崇高的内涵的。当然,我不主张过分地批判民粹主义,哪怕它本身服务于拉历史倒车的目的;因为在它本身,是有合理内核的。也就是说,在民粹主义,实在有着对民众尤其农民的尊重;而在人民史观恰恰吸收了这一点。在精英主义或者说英雄史观,都是极力蔑视民众的;仿佛非如此,就不足以彰显精英主义以及英雄史观本身。所以,从这一点,民粹主义是有自己的高明所在的。可以说,民粹主义实在发现了平民的高贵或者说平民身上的贵族气质。当然,在这里,平民的高贵,主要是就道德崇高而言的;而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那种向上的力量。一方面在平民身上具有贵族的气质,另一方面在贵族身上也有着平民的情怀。也正是二者的存在,让知音成为可能。当然,仅仅知音还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要求真正的平等。其实,在民粹主义就有平等的目标,而这本身和人民史观是一致的。但是,在这里,我们要重点看一下人民史观和民粹主义的不同。人民史观决不像民粹主义那样拒绝现代化,要拉历史的倒车;相反,它着眼于历史的进步,要造就现代化本身。假借道德崇高的名义,去拉历史的倒车是不对的;而且这本身恰恰暴露了复古主义的本来。其实,现代化并不像民粹主义想象得那么可怕;虽然它本身不可避免地以文明社会的堕落为代价,但是,解决文明社会堕落的问题,定要凭借文明的进步,而不是依靠以“回到古代”为旨归的诗意的浪漫。人民史观,一方面将人民视为历史发展的动力以及创造历史本身的主体;但是,另一方面它又要求得人民的真实,而不是以诗意的浪漫来对待人本身。当然,在民众中,拥有着道德的崇高;但是,这是以他们的真实生活为基础的,而不是凭借诗意的想象。在人民史观,是正视人民的缺点的;但是,它也不会夸大人民的缺点。也就是说,它是以改造民众为旨归的;当然,这本身也是改造世界与社会的一部分。人民史观虽然以民粹主义为源头,但是,它本身早已经超越了民粹主义。也就是说,人民史观早就从诗意的想象走进了历史的真实。人民史观能够以观念的形式深入人心,这决不是哲学思辩的胜利;它本身实在是中国革命的遗产。当然,在中国革命,恰恰造就了人民至上的时代。而在“人民至上”本身,实在是一种深刻的观念;不过,一些跳梁小丑却妄图把这种深刻的观念给庸俗化。
(五)人民至上的时代
人民至上的时代,自然贯彻着“人民至上”的原则。关于“人民至上”的原则,我已经在“倒金字塔形的文革”中详细地思辩过了;在这里,不拟重复。贯彻“人民至上”的原则,自然是有极大好处的。一方面它可以让人民真正地扬眉吐气,另一方面也可以让伦理的正义得到实现。可以说,人民至上的时代,恰恰是以建立一个消灭了一切等级的等级为旨归的。当然,消灭了一切等级的等级即意味着真正的平等。可以说,在人民至上的时代,最鲜明的标志就是平等。我们在这里的问题是,在人民至上的时代,要不要尊重个体的自由以及价值。我比较认同一个观点,即自由是平等的前提条件;亦即我们所需要的是以自由为基础的平等。所以人民至上的原则,不只意味着作为整体的人民至上,同时也意味着作为个体的人民至上。在以前,我们总是过于强调人民的整体性,而忽略了人民的个体性。其实,如果过于抽象地谈论人民整体,就难免架空“人民”这个概念本身。我们只有回归到个体的人,“人民”这个概念才有真实的依托。也就是说,在人民史观,同样要重视个体的自由以及价值。我一直强调,个体的自由以及价值是带有终极性的;也正因为如此,它和“人民至上”的原则同样具有神圣性。那么,如何在人民至上的时代,尊重个体自由,并实现个体价值呢?其实,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因为在人民至上的时代,往往是压抑个体自由的。亦即,在这里所强调的是集体的人,并且以集体的名义压抑个体的人。而个体的自由与价值,往往得不到尊重。如果说个体的人,还有什么自由的话,那也不过是为集体而献身的自由。诚然,为集体而献身,能够成就道德的崇高;但是,在这里,我只问个体的自由在哪里,个体的价值如何实现?当然,在人民史观是有一套逻辑的,即为集体而献身,就实现了个体价值。而对于这样的逻辑,我们确实很难辩驳,但也不是完全不能辩驳。其实,在人民史观,所强调的是群体的主体性,而忽略了个体的主体性。在事实上,个体的主体性是很容易在群体中泯灭的。我并不否认,在这里,可以有道德崇高的内涵;但是,在这里所谓道德崇高,不过造就了个体主体性的泯灭。从某种意义上讲,群体的主体性,是带有虚幻性的;尤其在群体本身失掉了个体依托的时候。亦即,个体的尊严与价值,并不能够在群体的主体性那里得到确证。我并不否认,强调个体的自由与尊严,必然地会与传统的人民史观相矛盾。其实,这最深刻的根源在于,传统的人民史观,对于“人民”的理解过于抽象化、概念化。也就是说,它只看到了聚集在一起的人民,而忽略了聚集在一起的人民是由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个体组成的。所以,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改造传统的人民史观。当然,在这里,我们并不打算否定人民至上的原则,因为这个原则本身是无比光辉的,但是,强调人民至上的原则,必须尊重个体的自由与价值。亦即,我们必须让尊重个体的自由与价值,成为人民至上原则的一个基本内涵。当然,在这里,我们也不会强调个体的人至上,因为那样做是极不负责任的。我们没有理由把个体的人摆在至上的位置;因为个体的人毕竟是群体的一员,而且个体的人亦是在群体中赢得现实生存的。但是,在这里群体本身以及它所假借的道德崇高,不应该成为取消个体自由的理由。其实,只有充分尊重个体自由的群体,才是有活力的。当然,在很多人所怀念的人民至上的时代,恰恰缺乏对个体自由的充分尊重。但是,我们也不能够说那个时代完全没有活力;只是那个时代的活力,所凭借的是群体的激情;而且这本身不可避免地陷入了理性的疯狂。虽然人民史观以及它所强调的人民至上的原则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对于它们依然要做辩证的分析。一例地赞扬与一棍子打死,都不能为我们所认同,因为这都不是理性的态度。我们要的是,通过辩证的分析,直达人民史观的本质。其实,人民史观是有未来的;那么,它的未来在哪里呢?我想,就在对个体自由以及价值的充分尊重之中。当然,充分尊重个体自由以及价值的人民史观,已经是崭新的人民史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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