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贫富分化程度已经超过了欧洲,接近美国
这是Piketty团队继Piketty and Qian(2009)之后对中国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的一项研究。关于中国的分配问题,以往研究大多基于住户调查数据。这种数据不仅严重低估富人收入,而且也无法与国民收入数据相匹配。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利用多种官方和非官方的数据来源,综合国民收入、住户调查、财产数据以及税务数据,得到了1978-2015年中国的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情况。基本结果
中国的财产-收入之比从1978年的350%上升到2015年的700%。
公有财产占全部财产的比重从1978年的70%下降到2015年的30%,在2008年之后稍有回升。
最富10%人群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从1978年的27%上升到2015年的41%,而底层50%人群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从1978年的27%下降到2015年的15%。
关于收入总量和财产总量的估算
收入总量就是国民收入。作者对国民收入进行了一些调整,不细说。
关于财产总量,需要说明,这里的财产指的是净资产,即资产减去负债。进一步说,私有资产包括非金融资产(住房、土地、建筑物、机器、知识产权)和金融资产。公有财产是政府所有的净资产。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之和就是全国财产。按照所有者的国籍,全国财产是国内财产和外国财产之和。按照内容,国内财产是农业用地、住房和其他国内财产之和。这里所谓“其他国内财产”包括公司净资产等内容。
作者估算财产总量的方法主要基于李扬、张晓晶等编写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的方法。对于农业用地是公有还是私有这一问题,考虑到农地权利的调整,作者假设农业用地的公有属性从70%逐渐下降到40%。
关于收入分配和财产分配的估算
关于收入分配,作者首先从国家统计局的住户调查数据开始,用帕累托插值法估算收入分配。这里的收入指的是税前收入。进而,用收入所得税数据修正富人收入。最后,用国民收入数据和财产数据估算未纳税的资本收入。
对于财产分配也一样,作者用CHIP和CFPS的微观数据得到财产分配数据。进而,利用胡润财富排行榜的数据修正富人财产。
图表
上表是2015年中国的收入分配情况。最富10%的人群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41%,其人均年收入为24万元。最富1%的人群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14%,其人均年收入为80万元。
上表是2015年中国的财产分配情况。最富10%的人群占全部财产的比重为67%,其人均财产为190万元。最富1%的人群占全部财产的比重为30%,其人均财产为835万元。
上图说明财产-收入比从1978年的350%上升到2015年的700%。在全部财产中,农业用地比重在下降,住房和其他国内财产的比重在上升。
上图说明私有财产比重大幅上升。1978-2015年,公有财产比重从70%下降到30%,私有财产比重从30%上升到70%。与国民收入相比较,1978年,私有财产相当于国民收入的100%,而2015年相当于国民收入的450%。公有财产与国民收入之比一直处于250%左右。
上图是各种财产中私有财产所占比重,反映了私有化的程度和速度。可以看到,住房私有化最为迅速,1978年有50%的住房存量是私有财产,而2015年这一数字变为95%。然而,对于公司股权来说,1978年只有5%的公司股权是私有财产,到了2015年,这一数字是30%,虽然也上升很多,但说明政府仍然拥有60%的公司股权(外国所有者拥有10%)。
上图更清楚地说明了公司股权的分配结构在过去三十多年的变化趋势。目前私有财产、公有财产和国外财产分别占公司股权的30%、60%和10%。
上图对私有财产和国民收入之比进行国际比较,可以看出目前中国的这一指标和几个发达国家非常接近。
但是,从公有财产-国民收入之比来说,中国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上图说明了这一情况。由于政府负债高,发达国家的公有财产已经很小。即使在70年代中期,发达国家公有财产占全部财产的比重也只有15%-25%。目前中国的这一比重是30%,高于发达国家70年代中期的水平。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之后,中国和发达国家在公有财产占全部财产比重上发生了不同的变化,中国有所回升,而发达国家持续下降。
从上图可以看出,最富10%人群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从1978年的27%上升到2015年的41%,底层50%人群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从1978年的27%下降到2015年的15%。中间40%人群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比较平稳,处于45%上下。
上图是最富1%人群在全部收入中所占比重,蓝色为根据官方住户调查数据所得的结果,红色为在官方数据基础上用收入所得税数据对最富人群收入进行调整后的结果,可见住户调查数据严重低估了最富人群的收入份额。
上图说明城镇内部和乡村内部最富10%人群的收入比重。可以看出,城镇内部、乡村内部收入的集中程度与全国水平的变化趋势类似。这说明,贫富分化主要来自城乡内部,而并主要来自非城乡之间的差距。
上图比较了1978-2015年中国、美国和法国各阶层人群收入的增长率。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最富1%收入增速为年均8.4%,底层50%收入增速为年均4.5%,而美国最富1%收入增速为年均3%,底层50%收入增速为0。1978年,中国比美国和法国都要平等,而2015年,中国的不平等程度超过了法国,并且接近美国。
上图是1995-2015年中国财产分配情况。最富10%人群的财产占全部财产的比重从1995年的40%上升到2015年的65%。中国财产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已经超过了欧洲,接近美国。
Piketty, T., Yang, L. & Zucman, G., 2017. Capital Accumulation, Private Property and Rising Inequality in China, 1978-2015. NBER Working Paper.
本文原载微信公众号“政儿八经追论文”,齐昊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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